本报记者 陈琼珂
网上购得豪车车主信息后,又搞到他们的银行卡信息及征信报告,猜中密码后代人缴纳公共事业费,然后靠返现将钱转入自己腰包,这是一名“90后”青年的“完美计划”。他的举动造成多名银行卡用户损失超过300万元,其中一位 “宾利”车主彭小姐的损失就超过250万元。日前,闸北区法院一审判处主犯朱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处罚金35万元。
银行职员“生财有道”
“90后”的朱某是江西上饶市人,初中文化,经常光顾网吧。他发现,网上支付、电话支付无需提供信用卡,仅凭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就可以通过网银划款或缴纳各类公共事业费。一个赚钱“高招”萌发:何不从别人银行卡中提些钱来花花?
第一步是找到有钱人。2010年,朱某在网上购得大批上海市机动车车主信息。之后,他又找到几个“可查询客户银行卡号、余额”等信息的“卡贩子”。
这些 “卡贩子”有的是银行员工,有的是专门从事银行卡信息买卖的“二道贩子”。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原工作人员胡某,将银行客户个人征信报告、银行账户等信息,以每条几十元至一百余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朱某300余条信息,非法获利2万余元。
买到卡号信息,朱某再想办法“破译”密码。
狡兔三窟疯狂套现
有了卡号、密码,朱某在淘宝网上找到专门从事充值缴费业务的 “小徐”、“小周”,获得一批需交纳电话费的买家账单序号。2010年12月,朱某通过电话银行,使用被害人俞先生的交通银行卡缴纳电话费6.79万元。“小周”在收到下家支付的款项后,按照与朱某事先约定的比例扣除差价后,将赃款汇入朱某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内,后被转入其工商银行卡内。
去年3月初,朱某发现一名 “宾利”车主彭小姐的农业银行卡内余额高达数百万元之多。他便从网上招募了吉林人辛某(已判刑),将彭小姐银行卡卡号、密码告诉对方,由他替人代缴公众事业费套现。双方约定,朱某拿七成,辛某拿三成。经查证,去年3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彭小姐的银行卡内金额被转出近250万元。
2010年12月至去年3月期间,朱某还在网上找到了网名为 “兔年好运卡”的史某,购买了40多张不同银行的银行卡,用于赃款的转移和取现。为逃避警方追查,朱某会时常更换QQ号和手机号,QQ号最多只用一个月,去网吧上网盗划他人银行卡钱款,也会用他人身份证并不断更换网吧地址。朱某在收到大量赃款后,不敢自己去取现,而是请同村人汤某到ATM机上大量取现,总计金额高达200余万元。这些钱均被朱某以购买豪车等方式挥霍。
13名被告人获刑
去年2月起,上海警方接到几十起报警,均是银行卡的存款莫名被转走。警方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朱某的一些犯罪痕迹,将资金流向地锁定在南昌。去年4月17日,警方在南昌某网吧将朱某抓获,并陆续抓获其他犯罪分子。
法院认为,朱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而胡某等四名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则均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不等,处罚金3万元至1万元不等。其余6名银行账户资料“二道贩子”,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不等,处罚金3万元至5000元不等。帮助朱某大量提款的汤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4万元。网售银行卡的史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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