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9日讯(记者 辛戈 实习生 马佑良)因无法接受失恋事实,男子持刀猛刺女友后,又欲自杀打算与恋人同归于尽。万幸的是,二人经过抢救保住了性命。今日,记者从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获悉,男子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赔偿女友各项损失6万余元。
王某与李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双方相恋半年后,因女方父母极力反对,李某向王某提出分手。对于女友的分手理由,怀恨在心的王某始终无法接受。2011年5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在大同市一家饭店门前等候在此打工的李某,意图挽回两人的关系,但李某见到王某后,仍态度冷淡。为此,恼羞成怒的王某便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在李某的腹部、胸部、上肢等处连捅数刀。见李某失去意识倒在血泊之中,已然失去理智的王某持刀在自己腹部猛捅一刀。“她死了,我也就不想活了。”在此之后,伤心欲绝的王某坐在地上,抱着李某打算同归于尽。幸亏路人及时发现,二人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李某全身刀刺伤20余处,伤情已构成重伤,虽然通过医院及时救治保住了性命,但其身心都受到严重创伤。案发后,王某因涉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被检方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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