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的一次遭遇,让73岁的涂婆婆恼火不已。当日,她在府青路一家农业鲜蔬农贸超市买菜后,被工作人员要求搜包,结果没搜出东西也没有一句道歉。“谁规定他们可以随便搜人的包包?”涂婆婆托人在网上写了一封长信,要求超市工作人员道歉,并且赔偿10元精神损失费。昨日上午,超市店长致电涂婆婆表示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10元精神损失费。
据涂婆婆讲述,当时她买完菜来到收银台,一名工作人员先是要求她出示收银条,然后要求看她包包里是否藏了东西,并称如果不打开包包,就说明她心虚。涂婆婆把包打开,里面只有她的手机、钱包和钥匙等,并无任何没有付款的超市的东西。
后来涂婆婆被告知是因为自己没有存包,工作人员才要求搜包时,涂婆婆生气地说,“谁规定他们可以随便搜人的包包?”
“我觉得这件事关系到老人的尊严。”涂婆婆要求超市工作人员道歉,并赔偿10元精神损失费。“赔偿所得我将捐给希望工程”。她说。
昨日上午,根据涂婆婆提供的收银小票上的时间,华西都市报记者与该超市店长刘先生查看了时间段内的监控录像,证实了涂婆婆所说的情况。记者看到,1日上午9时许,涂婆婆拎着手提袋走进超市,买菜结束去付钱时,一名工作人员出现在她身边,跟她说了几句话后,涂婆婆打开了自己的手提袋,让工作人员看。
刘先生称,从录像和涂婆婆的投诉来看,工作人员当时的态度和做法的确有问题,会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随后,刘先生给涂婆婆致电致歉。对于她要求的10元精神损失费,刘先生也一口答应赔偿。
华西都市报记者刘霏霏摄影雷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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