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单身老汉被撞身亡,近一年来因为找不到近亲属,赔偿问题一直被撂置。高淳县检方经过大量取证工作,死者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找到,检方最终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目前,死者家属索赔19万余元,该案将择日宣判。
一个不幸的生命
去年6月30日清晨,高淳县固城镇振兴村64岁的单身汉侯国仁像平日一样,悠闲地驾驶着三轮电瓶车前往县城淳溪镇打零工。当侯国仁行驶至芜太公路139.6公里处时,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发生了。孔某驾驶的拖拉机在超越侯国仁时,两车在道路北侧机动车道内发生碰撞,致侯国仁当场死亡。
侯国仁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其父侯明德新中国成立前曾在无锡一家印刷厂工作,为党的革命工作做出过重要贡献。其母孔祥宝是其父的邻村人,可谓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侯国仁年幼的时候,母亲又生下了一个妹妹。时值1960年前后,家庭困难,侯国仁的母亲带着幼小的妹妹到外面去讨生活,一直没回来。后来侯国仁的父亲身体也越来越差,生活都不能自理。
侯国仁自小由婶娘带大,但出事前一直过着独来独往的生活。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孔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侯国仁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拿到孔某先行给付的5万元后,侯国仁的堂兄弟等家族人员共同料理了侯国仁的后事。经多方咨询,侯国仁的堂兄弟等家族人员均没有主张赔偿的权利,而当地村委会向交警部门提交的证明材料上也赫然写着侯国仁单身、没有近亲属。事实果真如此吗?
一段曲折的调查
该案能否参照未知名死者赔偿的相关条款来进行救济呢?令人遗憾的是,干警得到的答复是:对没有近亲属的身份明确者不提供救助。
去年12月27日,高淳县检察院民行科的干警再次来到固城镇。在村委会办公室,参与侯国仁后事处理的两位堂兄弟均称侯国仁母亲去向不明、生死不知,更不知其有无生育子女。
检察干警走访了县档案局,但最终以失望而归。而就在这当口,当地一位知情老人向检察干警主动提供了信息,称侯国仁母亲早年外流至浙江省安吉县落脚,但已于前几月去世,在安吉育有子女,双方偶有来往,并提供了侯国仁母亲在安吉子女的姓名、住址等。
次日,检察干警通过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网查询,顺利地联系到了侯国仁母亲在安吉所生的儿子马安远。今年1月5日,马安远等人向检察官叙说了在高淳固城的亲戚,并告知在安吉还有个姐姐叫马春梅。
一份温暖的意见
高淳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细致地整理好证据,今年5月23日,随同依法提出的支持起诉意见书,一并提交高淳县人民法院。检察建议书认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马春梅、马安远系侯国仁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昨天上午,本案在高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马春梅、马安远、被告孔某及双方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孔某投保的交强险公司经合法传唤没有到庭。庭审中,原告方向法庭提出了要求被告方支付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9万余元的诉讼请求。通过法庭调查,被告孔某对原告马春梅、马安远系死者侯国仁近亲属的身份没有异议,主要争议的焦点是原告主张的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原告与死者之间的手足深情。保险公司通过电话向法院表达了接受法院裁判的意愿。庭审结束,法庭宣布对此案择日宣判。
通讯员 丁晓头 李海杰 记者 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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