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讯 (记者陈钦祥 通讯员融公文/图)近日,福清市龙田镇上薛村近万名村民才意识到,18年来一直期待着,能得到20%的滩涂收益金未拿分文,是因为自己让村干部给“卖”了。
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日前侦破一起重要经济犯罪案件,上薛村三任村干部(3名村支书、1名村主任)涉嫌受贿,于今年6月20日被依法起诉。
18年滩涂收益金千余万元 村民未拿分文
据村民介绍,1992年1月20日,上薛村委与福建南平剑港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朝,签订2000多亩围海垦区联营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对上薛村海滩进行围垦,合龙后剑港公司可享受垦区收入的40%分成,期限为海堤合龙竣工后18年。而村委享受垦区收入的60%分成,其中20%的收益归村民所有。
滩涂每年承包效益都不错,到2004年前后,村里至少有千余万元的收益。“按协议,到2004年每位村民至少能分到200多元的收益。”村民说,可到如今,所有村民从未从村委领过钱。
更不解的是,双方承包期限为18年。但2001年,南平剑港公司私自将垦区股权转让,而且承包期限延至2020年。
村民们投诉后,引起福清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求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介入调查。
打印的《协议书》揪出诈骗案“狐狸尾巴”
昨日,民警介绍,案发后,何某朝提供了一份剑港公司和上薛村委1994年打印的《协议书》。
“1994年在福清,使用电脑打印几乎不可能,当时我们就对《协议书》产生了怀疑。”民警说,当时村民们提供了手写《协议书》的复印件,两份协议书对承包期限规定表述并不相同:前者是“海堤合龙竣工还双方成本后18年内”,后者则是“海堤合龙竣工起18年内”。
当民警询问时任上薛村村支书薛某顺和村主任薛某香时,两人均一口咬定打印那份为真。
可经过鉴定,两位村干部的笔迹与手写《协议书》上的完全符合。同时,警方也找到了手写《协议书》的原件,发现上面清楚地写着承包期限为“海堤合龙竣工起18年内”。
上薛村三任村干部涉嫌受贿
原来,1994年9月,何某朝伪造了一份打印的《协议书》,让薛某顺、薛某香签订,后出资2万元请两人到北京旅游。由此剑港公司享受收益分成的时间延长了8年。
2001年10月,何某朝持该伪造的《协议书》,又要求后两任村支书薛某平、薛某仁给予签订《补充协议书》,以确定剑港公司享受分成收入的期限至2020年。薛某平、薛某仁在收取每人1万元的好处费后,签订了补充协议。
2002年8月30日,何某朝将其享有的40%海滩收入分成股份以人民币233万元转让给企业家薛某等人,同日,何某朝与薛某、上薛村委三方签订转让协议,未经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同意。
另外,警方发现,薛某仁还与该村非法转让倒卖土地、重建村委综合大楼两起经济犯罪案件有关。
至此,何某朝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郑某兵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薛某仁、何某朝等人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案等系列案件7起先后被破获。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现已追回损失100余万元。薛某平仍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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