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敲诈出“妙招” 用GPS定位电动车实施诈骗
2012年07月11日19: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沈阳7月11日电(记者 秦逸)将事先新买的电动自行车,在不易被发觉的电瓶内安装通过网上买来的GPS定位装置,随后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引人注意的地方,静等电动自行车被盗贩卖。当电动自行车被盗后,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脑网络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定位,随后分工明确的该团伙人员出面找到电动自行车及二手车车主,实施敲诈勒索。
这是一起“自导自演的”新型敲“妙招”。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有关负责人11日向记者介绍说,该局辽河派出所接到报警人孙某报警称,其因购买的二手电动自行车而被两名自称是车主的人敲诈勒索。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工作。
经调查,被害人孙某于几个月前购买了一辆二手电动自行车,随后不久,一位自称是车主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5岁,建昌县人)以及其朋友鄂某(女,38岁,黑龙江人)找到被害人,对其称要么交还电动自行车,要么“赔偿”犯罪嫌疑人3000元钱,否则就报警。
嫌疑人能够快速准确找到被贩卖的二手车及车主,引起了警方的怀疑。通过分析,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很可能通过相同手段敲诈其他被害人。随后,在皇姑分局刑警大队的协助下辽河派出所民警对报警信息进行了比对,6月18日当天,民警在比对报警信息时,一条刚刚受理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案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过被害人孙某的辨认,这起警情的报警人正是前来向他索要钱财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和鄂某二人。警方随后对张、鄂二人进行了盘查。
经审讯,张、鄂二人对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当日22时许,皇姑警方在沈阳市铁西区汪河街一住家内,将犯罪嫌疑人任某(男,43岁,河南人)、张某某(女,38岁,沈阳人)抓获。23时许,警方将该团伙的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鄂某某(男,45岁,黑龙江人)在沈阳市沈北新区青年派公寓附近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自今年3月至案发,该团伙先通过将事先新买的电动自行车,在不易被发觉的电瓶内安装通过网上买来的GPS定位装置,随后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引人注意的地方,静等电动自行车被盗贩卖。当电动自行车被盗后,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脑网络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定位,随后分工明确的该团伙由张、鄂二人出面找到电动自行车及二手车车主,实施敲诈勒索。该犯罪团伙抓住被害人购买二手车后,对车的来源不托底的心理,利用这种手段在皇姑区等多个区作案达10余起,涉案价值2万余元。
在供述中,张某交代其因盗窃自行车刚刚刑满释放,出来后“痛定思痛”的张某便想出了通过给电动自行车进行特殊标记,以车主的身份对二手车车主进行敲诈勒索的“妙计”。
目前,皇姑警方已将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等5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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