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话教训人不可“以貌取人”,外国人的说法是“不要光凭书的封面就判断书的内容”。但说归说,最近纽约市议会就通过一项法例,变相鼓励全民“以貌取人”。
获得纽约市议会在6月一致通过、而且得到市长彭博签署的法例是这样说的:所有在“纽约市计程车和出租车委员会”注册的的士和接送服务的出租车车主和驾驶员,如被证实在知情的情况下充当接送妓女营业的交通工具,将面临一万美元的罚款及吊销牌照。
大力推动这项法例的议长昆恩女士对此当然大表满意,声称纽约市的淫业将受到钳制,贩卖妓女的不法集团亦将受到打击。但民间人权团体,甚至包括不少声援妓女权益的组织,对法例大加鞭挞,认为这只会导致社会对衣着打扮性感的女士形成不必要歧视,对贩卖妓女集团反而作用不大。纽约性工作者行动组织发言人阿达莫女士说,社会今后对性工作者难免产生“零容忍”态度,将更进一步孤立真正需要社会援助的这群弱势人口。
法例通过不久,纽约市一群在酒吧工作的调酒女郎就很快上街抗议。她们宣称,由于工作需要,她们上班的穿着,本来就不是传统的朝九晚五办公室工作服,现在法例通过后,她们不但没有的士愿意接载,甚至还遭到旁人白眼和百般的嘲讽。法例不只无形中对女性的打扮订下世俗的道德标准,一个良家妇女应该穿什么、戴什么,竟然交由一群的士司机来做裁判。此外,法例只针对妓女,对那些打扮如人妖的男人或男妓却又放过一马,这又岂非构成性别歧视?
有些以宗教教义为律法根据的伊斯兰教国家,一向对女性衣着有着种种的规范,西方国家对此向来亦发表诸多意见,法国去年4月就通过立法禁止国内伊斯兰教妇女穿戴罩袍上街,但想不到今天美国的纽约市也对女士的服装设下道德标准。
美国名导演马丁-斯科西斯的经典之作《的士司机》,故事讲的刚巧就是一个纽约市的士司机如何从淫业集团手上,挽救一个离家出走的雏妓脱离火炕。扮演的士司机的罗伯特-德尼罗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遇到一个甫上车就被皮条客拉下车的雏妓,皮条客丢了一张二十元的钞票就强行拉走那个衣着不整的雏妓,德尼罗则一直呆望着后座位的钞票,萌生或许总有一天救出这个雏妓的念头。可惜,这个故事今天再也不会成为事实,因为纽约的雏妓根本就上不了的士,更遑论指望司机叔叔救出火海呢!(郑汉良)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