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货当高科技产品出口欲骗1.6亿元出口退税
价值几毛钱,却以十几美元的单价申报,被江门海关查处;法院一审二审均支持海关处罚决定
羊城晚报江门讯 记者钟妤、通讯员李惠媛报道:不到0.5元一块的废旧液晶显示屏,通过简单加工包装,摇身一变伪装成“高科技产品”后,通过多家出口企业以高出200倍的价格代理出口,企图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的企图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进行二审,维持江门市中院的一审原判,判决江门海关对当事企业作出的800万元行政处罚合法有效。
出口企业凭“白单”收钱
2010年江门海关缉私部门查出:广州、深圳多家出口企业出口至香港的太阳能电池和液晶显示屏涉嫌高报货物价格,以此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这些出口企业的委托代理人都是由田某控制的湖南省旭×公司和深圳科×公司。
经调查,2009-2010年期间,田某将低价购买的废旧显示屏和太阳能电池,通过简单加工包装,伪装成高科技产品出口,目的是骗取出口退税。涉案的出口企业从未实际收发、核实过出口货物,只负责提供已盖有本公司印章的空白报关单证,所有报关单证的填写以及货物的申报出口报关手续均由旭×公司负责。出口企业按每1美元出口货值收取旭×公司0.08元-0.15元不等的“代理费”。
抬高单价骗取退税1.6亿元
在报关单中,涉案的太阳能电池申报单价最高为7.5美元/个(约人民币47元/个),液晶显示屏申报单价最高为17.5美元/个(约人民币110元/个)。根据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的鉴定结论,这些“含金量高”的科技产品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鉴定价格分别为人民币0.2元/个和0.39元/个-0.49元/个。
截至案发,该团伙用上述高报价格的方法申报出口货物价格总额合计超过11.6亿元,企图骗取出口退税1.6亿元。
成功阻止1.1亿待退税款
案发后,江门海关成功阻止了待退的约1.1亿元国家出口退税款。江门海关对涉案的5家代理公司作出金额不等的行政处罚。其中,深圳市两家代理公司不服江门海关的行政处罚,于2011年4月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1年11月,江门市中院判决维持江门海关的处罚决定。2011年11月,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依法维持原判。
钟妤、李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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