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本报曾连续关注“浙江高院借助网络公开拍卖的涉诉车辆”一事(详见7月10日A8版、12日A4版)。让人没想到的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此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质疑浙江高院在淘宝网拍车的合法性。昨天,淘宝网作出回应:“自己并不涉嫌违法”。
11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表声明称,浙江省高院联合淘宝推出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的做法不符合当前拍卖相关法律法规,有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的相关规定,一旦推开将对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极大影响。
昨天,针对中拍协质疑,淘宝网作出回应:“此次司法拍卖合作,是以法院作为拍卖主体,淘宝作为支持方的一项合作。淘宝作为第三方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持与平台服务,全程零佣金零收费。淘宝没有作为拍卖主体开展拍卖业务,并不涉嫌违法。”
淘宝司法拍卖项目负责人沈城表示,在这次司法拍卖中,淘宝网充当的角色只是一个第三方交易平台场所,法院自始至终都是自行拍卖的主体,拍卖主体的合法性毋庸置疑。此外,传统的拍卖企业是一种经营行为,而淘宝网在此次司法拍卖中,没有收取任何佣金和费用,并非商业经营行为,不受《拍卖法》的约束。记者 俞林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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