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人谢添福两年抢劫41次,虽有立功情节但功不抵过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男子谢添福,可谓是个“抢劫狂人”。据法庭查明,从2003年4月至2005年8月,谢添福共参与抢劫41次,其中持枪25次,共致7人死亡,5人重伤,7人轻伤。谢添福最终在一次围捕中与警方爆发枪战后落网。其所涉案件遭遇两次发回重审,昨日在广州市中院宣判,谢添福虽有立功情节但因功不抵过再次被判死。其两名同伙则分别被判死缓和有期徒刑12年。
谢添福从2003年4月至2005年8月,共参与抢劫41次,致7人死亡,5人重伤,7人轻伤。
此案审理历时6年,检方补充起诉多次,两次被省高院发回重审,与谢添福在被判死刑后屡次吐出新罪有关。此番二次重审宣判后又提出上诉,案件审理恐再生变数。
密集作案最少抢得2元
走廊里传来一阵刺耳的金属刮地声,谢添福与两名同伙戴着重重的脚镣挪进了法庭。谢添福是广州本地人,家住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1979年出生的他,在2003年至2005年的两年多时间里,可谓“罪行累累”。
判决书显示,谢添福参与的第一宗抢劫发生在2003年4月22日6时许,谢添福和同案人林伟星在白云区竹料镇天龙皮革厂附近,用摩托车逼停了途经该路段的被害人何某钊,两人采取持刀威胁、殴打的方式,抢走何某钊200元和一部手机。
此后,谢添福与同伙的抢劫行动越来越密集。在2003年的5月、7月、8月、9月、12月均有抢劫作案,多采用持刀、斧、猎枪威胁等方式,在郊区路段拦截逼停受害人,抢走对方随身钱、手机、摩托车等财物。
2003年的8月7日,谢添福与同伙在花都区北兴路对被害人张某成实施威胁、殴打、刺伤大腿,仅抢得2元。
稍有抵抗就开枪射击
从2004年开始,谢添福和同伙的抢劫行为越来越暴力,他们用上了双管猎枪、霰弹枪等威力更大的武器。抢劫财物数额也随之增大。抢劫期间稍遇抵抗,谢添福与同伙便会立即开枪将对方射伤、射死。
2004年7月15日,谢添福与同伙金志光(另案处理)携带一支单管五连发猎枪,驾驶摩托车在白云区竹料镇第三中学附近与骑摩托车的被害人冯某迎面相遇,金志光持枪逼停对方未果,开枪击中冯某腰部,致对方受伤倒地。谢添福上前抢得400元和一部手机之后逃离现场,冯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4年11月6日晚7时许,谢添福与同案犯冯绍祥各携带猎枪一支,骑摩托车戴头套冲入白云区太和镇一间废品店,持枪对正在吃饭的受害人彭某一家人实施抢劫,彭某反抗,当即遭到谢添福朝腿部开了一枪,后抢救无效身亡。被害人吴某等家属见状持铁管奋起反击,谢添福与同伙仓惶外逃,为摆脱追击,谢添福与同伙又朝被害人吴某开枪,致吴某胸腹中弹身亡。
存在漏罪两度发回重审
2005年8月,谢添福与同伙在一次吸食毒品过程中,遭遇警方围捕,不甘被抓的谢添福一度与警方爆发激烈枪战。落网后,2006年7月份检方以抢劫罪对谢添福等人提起公诉,在发现新罪行后,2007年2月5日检方补充起诉一次。2007年7月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谢添福、罗进通死刑。两人不服上诉,省高院二审时发回重审。2010年经检方再补充起诉一次后,8月份广州市中院重审维持死刑原判。两人再度上诉,省高院二审发现谢添福存在重大漏罪,2011年8月案件再次被发回广州市中院重审。
本案昨日在广州市中院第二次重审宣判,谢添福参与抢劫41次致7人死亡,5人重伤,7人轻伤,虽有立功表现,但功不抵过,故判处死刑;罗进通参与持枪抢劫14次,致2人死亡,3人重伤3人轻伤,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且限制减刑;叶超华判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罗进通与叶超华当庭未表示要上诉,谢添福则仍表示要上诉。
此案审理至今历时6年,检方补充起诉多次,两次被省高院发回重审,与谢添福在被判死刑后屡次吐出新罪有关。谢添福此前自称共参与了100多次抢劫,此番二次重审宣判后又提出上诉,案件审理恐再生变数。
【现场】抢劫次数太多狂人听判走神
短短2年多时间,辗转天河、白云、从化、花都、增城、萝岗各区市,参与抢劫41宗,背负7条人命重伤十数人。这个只有小学文化的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的男子,似乎已经熟悉了戴着手铐和脚镣听判的日子。
当身旁的罗进通、叶超华从头至尾低头听判时,或许由于主审法官宣读41项抢劫犯罪过程漫长,谢添福听了不到一半就开始走神,斜斜地朝法庭通道窗户外那片狭小的天呆呆望去。
昨日二次重审宣判现场,谢添福的两名家人到场,庭审过程中他们一直神情严肃。宣判后,法庭准许了谢添福与家人短暂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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