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魏徽徽 实习生郭仲然 李昕) 一伙广州籍抢劫团伙在两年内犯下40多宗罪案,身负7条人命,多人重伤或轻伤。案件历经两次发回重审,三次补充侦查,庭审历时超5年,三次被判死刑的主犯谢添福又屡屡供述新罪名。昨日上午,广州市中院作出第二次重审宣判,谢添福犯抢劫罪获判死刑,同案人罗进通被判死缓,叶超华获刑12年。
现年30多岁的谢添福、罗进通、叶超华均为广州人,其中“粉友”谢添福、罗进通均坦陈,都是为了筹集毒资才实施抢劫,而赃款都用于吸毒。据了解,2003年4月至2005年8月期间,谢添福、罗进通、叶超华多次在从化、花都、白云、天河等地作案。
法院经审理,认定谢添福共参与抢劫41次(其中持枪25次),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多元,并致7人死亡、5人重伤、7人轻伤;罗进通参与持枪抢劫14次,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1万多元,并致2人死亡、3人重伤、3人轻伤;叶超华参与持枪抢劫2次,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1万多元。
昨日上午,记者看到戴着手铐的三名被告人,伴随着脚镣碰撞的锒铛声来到了法庭现场。广州市中院对此案进行第三次一审宣判,谢添福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对罗进通的刑罚由死刑改为死缓,但限制减刑,另一同案人叶超华获刑12年。
宣判后,谢添福表示要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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