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个人还是家庭承担
来电显示:结婚之前我独自经营了一家小饭店,属于个体工商户,当时欠了一些货款没有结清。后来,我跟妻子结婚了,妻子有自己的工作,这间饭店还是我一个人经营。一年多之后,我把我父母接过来一起住,饭店的收入供全家人生活所用。饭店生意一直很冷清,我结婚之后,饭店又陆续欠下了新的债务,现在债主找上门来要我还钱,没有钱就要把我家里和饭店的东西拿去抵债,我认为这是我个人的债务,不应该拿我妻子和我父母的财产还款。请问这笔债务到底该由我个人承担,还是我的家庭共同承担?孙先生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回复:从孙先生所述情况看,孙先生婚前经营该饭店产生的债务由他独自承担,婚后该饭店产生的债务应由其家庭共同承担。根据民事法律规定,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属个人经营但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但法律规定,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应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记者 彭放 (来源:长沙晚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