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来电骗走1.1万元
你听不出我的声音吗
本报讯 (记者胡迪 通讯员李世寅、钟春连)“猜猜我是谁”,如此老套的电话诈骗手法,如今仍然有人中招。蔡某辉就是这样通过电话骗取了梁某婵1.1万元。
昨日,记者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拿着7部手机和16张充值卡的广东电白籍被告人蔡某辉,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另据记者了解,其被缴获的作案工具:移动电话7部、手机电池13块、充值卡16张、读卡器2个,均依法予以没收。
谎称“表弟”骗钱
据办理此案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1月28日晚8时许,蔡某辉用手机联系了梁某婵。在电话中,蔡某辉谎称其是梁某婵的表弟,以骗取其信任,并与表姐取得了“联系”。
次日上午8时许,蔡某辉在电话中告知“表姐”,自己在广州赌博被抓,急需缴获罚款。并以此骗得梁某婵人民币1.1万元。同年11月29日晚11时许,蔡某辉在广州市火车站附近被公安人员抓获。同时,其骗取的1.1万元也被及时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
网上购买个人信息
据蔡某辉供述,梁某婵的个人信息是自己从网上购买的,除此之外,他还购买了一些公民的个人信息通讯录,总共14张,通讯录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涉及北京、广东、河北、四川、贵州、湖北、新疆、云南等多个省区。在被抓获之前,蔡某辉平均每天按通讯录拨打电话50多次、共拨打700多次。
对于本案的作案过程,蔡某辉介绍,在本案诈骗过程中,他在案发前一天拨通了梁某婵的手机,先是问对方最近忙不忙,套近乎;当梁某婵问自己是谁时,蔡某辉即回答“你不听得出我的声音吗”,之后,梁某婵竟误以为是自己的表弟、遂说出自己表弟的姓名,蔡某辉也随即确认自己就是这个人,然后挂机。
第二天,蔡即以在广州赌博被公安抓为借口,向被害人借钱,分两次诈骗了1.1万元。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辉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蔡某辉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诈骗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胡迪 李世寅 钟春连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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