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先行 邢台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有“身份证”
长城网邢台7月18日电(王露橦 李素霞)记者昨日从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邢台市将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实行备案,对新开的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第三类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管理。合格的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也将会领到自己的“身份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据悉,原有法律法规只要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备案,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没有强制性规定。为提升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日前,该市结合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多而杂的实际,制定了《邢台市小餐饮备案试行管理办法》,以更有效地解决当前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管理问题。
该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的小餐饮是指达不到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标准的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包括拥有固定门店的小餐馆、小吃店、冷饮店等。小餐饮备案机关为属地的各县市区食药监部门。
新开的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在备案时,除需提交《餐饮服务许可》所需材料外,还需每季度提交一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每半年提交一次经营情况报告。日常经营中必须做到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并索证索票,建立台账;配备相应清洗、消毒设施,向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达标;不得经营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另悉,备案凭证有效期为1年。新开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备案后,被群众举报且经查明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不按承诺违法违规经营的,均将被依法取缔。非新开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经培训2年内仍达不到第三类餐饮服务单位验收标准的,将被关停取缔。
关键词:备案,餐饮服务,身份证 (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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