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无主井 |
填埋无主井 |
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正在标注路井 |
一个小小的井盖,在很多市民和管理部门心中,却成为挥之不去的“心病”。马路上时常会出现有些管线井井盖丢失、损坏,却因长期找不到主人、无人修复,而成为“隐形炸弹”,行人、车辆稍有不慎,就会坠入其中,轻则鼻青脸肿,重则送到医院急救,甚至死亡。
据统计,本市外环线以内主要道路上的管线井共有32万余个,其中,有近2万个暂时无法确认产权单位或主管部门。井盖虽小,但处于失控状态的管线井,已经成为困扰民生,甚至影响社会和谐的“绊脚石”;井盖虽小,但上述问题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具有普遍性,甚至一度被视为“无解”。今年4月1日,《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的出炉,是否找到了破解上述难题的办法?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
费周折 记者为无盖井找“东家”
在《管理办法》实施前,记者也曾跟踪报道过多起在本市发生的井盖丢失事件。10多年间,每每遇到类似难题,记者都要与各职能部门反复沟通,甚至市政府办公厅也亲自督办,除个别情况外,多数都无法找到“婆家”。
《管理办法》实施后,类似情况能否得到缓解?带着疑问,记者随机选取一处无盖井进行测试。该井位于西青区杨楼社区,外环线以内遥环路上靠近津涞公路一侧,据群众反映,丢失已经达3个月之久,长期无人问津。记者赶到现场看到,该管线井位于道路中央,为防止出现事故,好心的路人找来一个破沙发,挡在井的南侧,还找来一个大树枝,插到管线井内,以做明显标志。记者留意到,该地段道路较宽,车行速度较快,恰好该处地处偏僻,路灯晚间常年不亮,即使有上述标志,也存在很大隐患。管线井旁道路一侧的商铺负责人告诉记者,不久前的一个晚上,一位骑电动车的男子被无盖井绊倒,磕得满脸都是血,所幸没有大碍。
6月初,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拨打了12319城建热线电话,说明了上述情况。接线员询问了无盖井的位置和相关情况,承诺会在问题解决后答复结果。20分钟之后,记者分别接到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电力公司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称正在赶往现场的路上,询问该管线井的具体位置。但是,此后却没有了任何动静,10多天过去,仍无任何事态进展的反馈。
记者再次拨打市政热线23323852,将情况反映给天津市市政公路巡管处。巡管处相关人员调查后答复称,已经掌握了该处井盖缺失的信息。“我们现场查看,发现是个污水井,且正在使用状态中。我们找到市、区排管处及市管网公司等多个单位,但是,这些单位都说不是他们的。市排管处说这个井应该是附近杨楼村委会的,我们正在跟杨楼村委会联系……”
一周后,巡管处巡管负责人反馈本报称,杨楼村委会已经有了反馈信息,同样否认该管线井是该村产权,“因为市水务局是市、区排管处的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再一次找到市水务局,在市水务局的要求下,市、区两家单位又一次到现场勘查,再次确认不是他们的产权……”该负责人称,按照《管理办法》,对于这样的管线井,巡管处可以进行公告、填埋或加盖,“但是,这个污水井正在使用,一旦填埋,必然会影响相关群众的生活。我们再努力一下吧……”
又过去一周后,在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吴秉军副局长的亲自过问下,该局又与各职能部门及建设单位反复沟通、确认,该问题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我们反复勘查,发现这口管线井虽然使用,但是包含它的整体工程项目却仍未办理移交接管手续。”吴秉军副局长说,正是上述原因,导致该项工作程序被搁置若干年后,这一管线井也就渐渐淡出了建设单位的视线。顺着这个思路,该管线井产权单位即市城投集团所属的市管网公司浮出了水面。在市市政公路管理局的强烈要求下,市管网公司已经将该管线井进行了彻底整治。
“长达两个月时间内,包括市管网公司在内的诸多单位,为何无人认领?”记者曾就上述问题,多次试图与市管网公司负责人联系,希望听取该公司的想法,听取该公司的苦衷。但遗憾的是,该公司相关部门始终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
动真格 27口无主井被公示填埋
“记者的上述亲身经历,有极强的代表性。井盖虽小,每解决一个,却都要颇费周折,都有一段故事。困难虽多,但我们力争不留下一个安全隐患。”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吴秉军副局长如是说。其实,早在两年前,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就开始进行了摸底调查,统计出本市外环线以内主要道路上的管线井共有32万余个,其中,有近2万个暂时无法确认产权单位或主管部门。“32万个管线井,没有一座是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权属的。但是,新《管理办法》既然明确了市政公路管理部门对管线井设施的监管责任,我们就要认真履行职责,不能让一个管线井处于失控状态。”
新《管理办法》实施的一个月后,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果断出击,对长期无人管理,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近35个管线井,率先进行处置。记者留意到,这批35个“无主井”,分别位于河北区张兴庄大道、和平区禄安大街、红桥区咸阳北路人行道等处。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将它们列为“拟填盖井”,从5月4日开始,在天津路网网站进行公示,至5月9日截止。“相关产权单位可以登录网站查询,并可在5月8日18:00前与我们联系。公示期过后,对于这些仍无法确认维护、管理责任单位的管线井,我们将依法进行填盖,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管线井的维护、管理责任单位承担。”
吴秉军副局长说,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之所以采取这种措施,目的是通过“倒逼”的方式,促使管线井产权单位或主管部门出面认领这些无主井。这次公示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公告期间,市排水管理处主动上门,认领了两个排水井,同时还确认了6处社会产权井。据了解,这6座井原本产权不明,但由于这些井与排水设施有一定的关联,一旦填埋将有可能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排水,造成污水的跑冒,因此市排管处建议不填埋这几座井,同时希望有关产权单位积极配合认领工作,并加强养护。
对于剩余的27座无主井,市政公路管理部门将其列为废弃井,依据新《管理办法》组织人员进行了填盖处理,恢复道路正常的安全通行功能。吴秉军副局长说,在实施填埋处置的过程中,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也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了综合考量。考虑到市民的实际需求,市政公路管理部门采取的填盖处理方式也有不同,具体处理方法是,从外观看确实没有使用功能的管线井,将采取直接填埋的方式处理。对那些可能正在使用的设施管线井,采用在路面结构层以下部位加盖盖板的方式,恢复道路正常的安全通行功能,目的是尽最大可能减少对井内正在运营的设施造成损坏。
“有了这次填埋处置较为成功的案例,我们今后将继续协调各相关委、办、局及产权单位,努力推进这项工作。让这2万个无主井盖,在最短时间内全部认领到位,或妥善处置,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吴秉军副局长说。
重操作 法律专家细数新规亮点
“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之所以能果断采取措施,解决无盖井难题,要得益于新《管理办法》的实施。”市市政公路局法规处张立国处长参与了新《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他说,尽管该办法仍有一些缺憾,但是,一些内容具有一定突破性,在全国同行业引起较大反响,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张立国处长说,早在2006年本市就有“管线井的相关规定”,虽起到一些作用,但过于原则,已不适应现有情况,新《管理办法》出台后,针对问题突出的“无主管线井的处置”等做出了突破性的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如,明确规定“产权单位应当定期巡查,发现管线井缺损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并在6小时内予以修复”;“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巡查中发现管线井缺损,产权单位接到通知应在30分钟内到现场,6小时内修复”等。“这些规定,都是新增加内容,是对产权单位的约束,要求对问题井必须及时处置。”
新《管理办法》最大的亮点,是确立了“监督考核机制”。明确道路管理部门对各管线井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只有建立考核、公示制度,才能对管线井的产权单位进行真正的约束。”张立国说。
对于无法确定产权人的管线井,新《管理办法》规定得较为细致,具有可操作性。张立国处长说,第一步,由行业主管部门确认,行业主管部门对管线井的设置较为清楚,一般情况下,可以分辨出来,多数无主井能通过这个途径解决;第二步,如果仍不能解决的,由道路主管部门组织确认,通知所有管线井产权人都到现场,逐一排查;第三步,如还不能确认归属,则进行社会确认,由道路管理部门进行公告排查,公告期三天,督促产权单位主动认领;第四步,如某种原因,产权人仍不露面,或不知道,或不想露面,道路主管部门将组织处置,如封盖、填埋、拆除等措施。
探缘由 这些井为啥没“东家”?
诚如记者调查,即使是在《管理办法》出台之后,有些产权争议的井,也很难找到主人。而这种“无主井”一旦出现,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很坏。屡屡出现这种情况,到底是什么在作祟?
“任何一眼井,都不可能没有主。即使企业灭失了,也会有接收人,无论谁是接收人,都应承担责任。出现无主情况,主要还是想逃避养护管理责任和出事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常务副处长满连顺说。
记者了解到,造成管线井找不到主的原因很复杂。最让人头痛的是,市市政公路管理局进行了近两年时间的排查,统计了一下,管线井的产权人太多,且过于分散,从管线井的外观,很难判断归属。在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提供的一份名单上,记者看到,仅井盖种类,就分为“污水井盖”、“热力井盖”、“雨水井盖”、“网络井盖”等18大类,井盖的权属单位,则有“自来水集团”、“排管处”、“网通”、“军用井”、“城南供电”、“中国石化”等,大大小小共400多个。这么多的管线井,一一查找起来,困难确实相当大。
此外,城市发展很快,新的道路不断建成,也造成诸多隐患。城市道路拓宽,原企业的井,在企业的大院里,现在被动的被挪到了道路中央,企业就不管了,时间久远后,其他单位也不知道其归属。“一片地区拆迁,里面所有设施都废弃了,但是,施工时这些地下管网临时还在使用,故施工队伍进场时,因担心管线井还在使用,也不敢擅自填埋。但是,原产权单位认为已经废弃了,并不知道该井仍然存在着。”满连顺说,一旦这个井出事了,即使原产权单位知道这个井的存在,反正也不用了,也没有刻着这个单位的名称,即使刻着字,他死不承认,也很难确认归属。
另有一些管线井,因建成时间久远,也会造成产权难辨。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巡管处副处长梁广彪举例说,比如有些自来水井,还是解放初期建的,马路上现在还有。“这些井,可能连企业自己的台账上也不全。一旦出现问题,无人认领,也就很自然了。”
梁广彪说,近年来,一些单位联建的通讯井也造成权属不明。一旦出现情况,就要产权人负责。比如,市管网公司在修建道路时,把井建了,卖给或出租给其他公司如联通、电信等若干单位使用。一旦出事,一个井,好几家单位都在用,但每家都不承认是属于自己的权属。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某些单位看到出事了,愣是不承认。在这种情况下,要确认产权,也存在很多困难。梁广彪举例说,不久前,有一个小区污水外溢,他们去了很多趟,但到现在也找不到产权单位。因为该井有可能归属三个单位,市排水、区排水和小区物业公司。这几家就是不承认,相互扯皮。与此同时,因为该井还在使用,一旦填埋势必影响小区居民生活,他们始终未敢采取填埋的最终措施,而是不停地协调这三家单位。
记者手记
为破冰叫好!
在繁多的城市管理工作中,小小的管线井井盖,只是沧海一粟,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当我得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向全市公示填埋无盖井”的消息后,却由衷感到莫大的欣慰。
从事舆论监督报道10多年,解决大量疑难复杂事件的同时,我也经历了太多的无奈,触碰到太多的“无解”难题。井盖监督管理问题,一度被众多政府管理部门视为“无解”,每遇此类维权事件,在我屡屡碰壁之余,时常感到无助和遗憾。
破冰的过程,是无比艰难的。采访中,我特意引导市政部门负责人多谈了一些无盖井管理的难点,而非他们的成绩。成绩都爱听,但我想,让他们多谈困难,应有利于各部门共同研讨,有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让我欣慰的是,这个观点赢得了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主管领导的认同,该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不图表扬,只想研究采取什么招法才能把井盖问题解决得更好。”
32万座管线井,没有一座是市市政公路管理局的。显然,要彻底解决无盖井顽疾,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也难一家“包打天下”。
采访结束时,最大的感触是: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剪不断、理还乱。井盖的解决,要依靠18个行业主管委、办、局,及400多家产权单位的共同协作。在每一个城市现存隐患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是潜在的受害者。在公共安全面前,我们不容有一丝懈怠。管线井及井盖的所有者、行业主管部门,包括每一名普通市民,我们都没有理由袖手旁观。我们都应该主动站出来,勇于承担责任。
近些年来,我们的城市管理取得了众口一词的称赞。城市靓丽了,环境和谐了,连空气都清新了。但不可回避的是,我们仍存在着诸多管理上的难点问题。马路烧烤、机动车无序停放,乃至出租车宰客泛滥等等现象,仍在困扰着我们市民的日常生活。如果每一个城市管理部门,都能迎难而上,勇敢破冰,哪怕迈出艰难的一小步,这些管理盲区,或许都可找到破解良方。如果这样,我们天津这座城市会变得更加无比美好。
再一次为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这次难得的破冰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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