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服刑诈骗犯 骗走号友五千元
诈骗犯李开元在和其一块儿服刑的诈骗犯夏天明聊天时说其想在服刑期间找人照顾,少干活、吃好点。夏天明以自己能包办此事为名骗走李开元5000元。昨天上午,市一中院的法官前往天河监狱,对在狱中诈骗同号犯人的夏天明宣布判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新刑旧刑相加,夏天明还要在监狱中度过8年零8个月。
高学历骗子狱中骗号友
38岁的夏天明是北京人,大学文化。2005年11月,其因为犯诈骗罪和票据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此后,夏天明被送到天河监狱服刑。
据此案中的受骗犯人李开元称,一天夜里,他和监区的夏天明一起值夜班。夏天明在和他聊天时说,北京电视台的一个女主持人是他老婆,其在外面时是做国际贸易的,每年能挣一两千万。
看到夏天明对自己挺热情,李开元就说,想找人照顾。自己刚被送进来谁也不认识,问夏天明怎么才能在服刑期间“过舒服日子”。夏天明告诉李开元,花钱过舒服日子分两档:每月3000元的可以顿顿吃肉,晚上不用值班,晚上不用睡地铺;每月5000元的可以不用参加劳动,随便接见,随便串班,如果有别的要求还可以提。
李开元说:“我神经衰弱不想值夜班,想吃点好的,所以就定3000元的那档,先给3个月的,给个整数1万元。”
夏天明让李开元给其爱人写封信,就说要找人照顾他,让其爱人往夏天明提供的其母亲的银行卡里打1万元钱。
趁关闭门窗之际偷寄私信
李开元说,为了试探夏天明到底能不能办事,他特意在信中把让妻子给夏天明家人的账户汇款的事写得比较直白。他想如果这样的信夏天明都能寄出去,就说明夏天明有点办事能力。
夏天明供述,李开元将写好的信交给他之后,故意将窗户没有锁死,次日早晨通过窗户缝将信偷偷放在监所已审过的信堆里。看到队长将他那封没有检查的私信拿走,夏天明说:“他松了一口气。”
天河监狱干警于某证言证明:按照规定信件管理的发信是由罪犯统一交给管班或值班干警后放在发信栏里,管班干警检查完的信件统一放在值班室办公桌电脑旁的位置,再由干警统一带到传达室寄出。因值班室办公桌紧挨着关不上的窗户,使罪犯有机会能够接触到车间值班室。
信寄走之后见到李开元时,夏天明告诉他“事已办妥”。后夏天明从其弟弟的电话里得知,李开元的妻子已经汇款5000元并称事情办完后再汇另外5000元。
之后,每天劳动时,夏天明就将李开元调到他的班,让其装心脏病不参加劳动。
但是李开元还是要求把其调到三班。夏天明找领导说给犯人调班的事,领导不同意。李开元就有些不满意说:“我给钱了,我还要干活,这点事你都办不了。”
后李开元将夏天明承诺能找人照顾他骗走其5000元的事向监区队长做了汇报。监所领导找夏天明谈话之后,夏天明让其家人将5000元退还给了李开元的爱人。
自称骗钱为患癌母亲治病
案发后,夏天明在监所写了一封忏悔书,表示“我母亲患了癌症……骗李开元的钱是想给家里减轻点负担。”
从案卷显示来看,夏天明2005年因诈骗被判刑时,行骗的借口是以姥姥重病在身为由,向他人借款几十万元。
对于夏天明所称其母亲患癌症是否属实,承办此案的办案人员表示属实。
法院认为,夏天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夏天明所犯诈骗罪行系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应予从重处罚,并与原判所犯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尚未执行的刑罚,依法数罪并罚。
鉴于夏天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赃款被全部追回等情节,依法可予从轻处罚。但经减刑裁定减去的刑期不计入已经执行的刑期。法院判处夏天明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与前罪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零8个月,并处罚金161000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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