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30日下午,家住南京市六合区天赐佳园8栋3单元101室的年轻孕妇马丽(化名),因腹部疼痛难忍向当地120求助。救护车及时赶到,却因为马丽没说单元号且手机停机没能找到人。马丽最终死于宫外孕大出血。扬子晚报第一时间介入并进行了报道。去年8月,死者家属以120未尽到搜救义务为由将出车医院和急救医疗站告到法院,索赔各项损失52万元。昨天,记者从六合法院获悉,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医院、急救站一次性补偿家属12万元。 扬子晚报记者 陈珊珊
事件回顾
救护车开到了窗外 却没有找到病人
死者马丽年仅28岁,在六合区市容部门工作,出事那天距离她跟丈夫熊先生结婚还不到3个月。7月30日是工作日,熊先生在单位上班,马丽跟同事换班,所以一个人在家。
傍晚6点10分左右,熊先生下班回家,发现马丽躺在床边一动不动,衣服上都是血。熊先生赶紧拨打120求助。救护车赶到后发现马丽已无自主呼吸、心跳,火速送到六合区人民医院抢救,一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宫外孕大出血。熊先生这才知道,妻子已经怀孕快一个月。
马丽去世后,家人查看她的手机,发现事发当天下午的1点57分,马丽曾经拨打过120求救电话。在此之前,1:07,还曾拨打过丈夫熊先生的手机。当时她可能已经身体不适,但是手机停机,没能打通丈夫的电话。在这种情况下,她拨打了停机情况下依然可以拨通的120求救电话。
为什么打了120急救电话,人却没有被救走?家人四处寻访,最终了解到:当天120急救站确实接到了马丽的电话,并派救护车来到小区,急救人员在楼下转了一圈,都到了马丽家窗下,居然没有找到她,随后驾车离开了现场。这个发现让家人痛不欲生,他们无法想象,苦苦等待救护车的四个小时中,马丽经历了怎样的痛苦和无望。
悲剧两大原因
1 孕妇求救时没说具体单元
案件诉至六合法院后,法官也对悲剧发生的原因进行了详尽调查。原因之一是,马丽求助时对所处位置的描述不够详尽。六合急救站提供的通话记录显示,电话接通后,马丽说“我是天赐佳园8栋101的,我肚子疼得受不了”,值班人员问“8栋101是吗”,马丽说“是的”。经过几句简单的询问,值班人员得知马丽是一个人在家,立马联系六合区人民医院派出了救护车。
2 手机停机无法回拨
急救人员到现场后发现,天赐佳园8栋有三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有101室。急救人员依次按响了三个单元101室的门铃,均无任何回应。急救人员随即回拨电话,发现手机停机。联系急救站值班电话,被告知“号码无误”。在按不开门铃、打不通电话的情况下,急救人员未能找到马丽。
救护人员是否尽全力找人?
三个单元的门铃按遍
当天急救人员到了楼下,到底有没有尽全力找人?这也是法院两次开庭审理的重点。六合急救站和六合区人民医院提供了电话录音、工作日志、救护人员的当庭供词等多项证据。
救护车到8栋楼下后,护士发现三个单元均有101室。单元门锁着,护士依次按门铃呼叫,均无回复。电话联系未果后,护士再按门铃,仍然没有回复。
至少回拨5通电话
当事护士当庭陈述:摁门铃未果后,她至少拨打了5次求救电话,均显示停机。
求助小区保安未果
这位护士随后求助一位在8栋附近巡逻的保安,请其代为联系业主。保安回答“三个101怎么联系啊”,没有提供帮助。
到一二单元敲了门
这位护士出庭作证时表示,在按门铃打电话未果后,她尝试进入单元楼敲门。碰巧一单元和二单元有人进出,她进去敲了门,都无人回应。三单元由于无人进出,没能进去敲门。遗憾的是,死者马丽正是三单元的住户。法官问有无考虑到从窗口往室内看,这位护士回答“虽是一楼,但窗前有树挡着,想试着看看不到。”
已鸣笛警示
此外,救护车一到楼下就鸣响了报警器,意思是告知患者救护车已到。
和解结案补偿12万 没有定论 留有思考
死者家属质问:为何不能多找找
死者家属认为,院方提供的多项证据纯属120急救人员的“自证”,可信度有限。即便真的属实,在他们看来,急救人员依然没有尽到全力。
“马丽明确告知120她是一个人在家,她手机停机了,120是唯一的求助渠道,作为有丰富经验的急救人员,你们应当知道这种情况下患者有多危急,你们怎么能轻易放弃。”“其实还有很多救助方式没有尝试,比如到物业办公室找业主电话,这是肯定能找到的。”“为什么只找了一、二单元,不想办法进三单元找找看,也许多做一步人就不会出事。”庭审中,家属提出以上质疑。
医院、急救站:急救人员的行为已经超过法定义务
庭审中,医院和急救站均认为,120急救人员在位置不清、电话不通的情况下采取多种方法,力所能及地寻找病人,其行为已经超过法定义务。不能因为患者最终死亡推定急救人员存在过失。纵观整个事件,马丽的病情变化极快、极其凶险,此外还有位置不清、通讯不畅、自救意识不到位等原因。
医院和急救站的代理人认为,患者的自救意识也是急救工作的重要组成。接通电话后,患者应尽可能详尽地描述所在位置,等待救援时应保持电话畅通,并且非常关注120警报,最好提前到门窗处方便急救人员发现。“救援生命需要协助,不能过分加重医护人员的义务,也不能神话医护人员。”
去年8月,马丽的家属以120未尽到搜救义务为由将出车医院和急救医疗站告到法院,索赔各项损失52万元。
昨天,六合法院传来最新消息:此案已和解结案,医院、急救站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12万元;事实部分的争议,法院不再进行认定。对当事各方来说,事情已经画上句号。对公众来说,没有定论意味着困惑依然存在下一次,再发生类似的事件,急救人员应当做到什么程度?
救护车一年要空跑300多次 希望此案能促进我国急救法规出台
急救站代理人表示,我国法律虽然确定了医疗急救站的法律地位,但至今未对急救站的工作规范出具明确的规定。法律上存在缺失,医务人员却要承担缺失的法律责任,极不公平。他希望马丽的悲剧能推动急救法规的出台。医院代理人告诉法官,该院120急救车一年至少有300多次出空车。医院共有6辆救护车,负责六合城区及郊区,任务非常重。有时是患者自行求医了,有时是患者病情缓解了,有时是假警。就在马丽求救的7月30日当天,他们就有5次放空车。院方认为,在此背景下,救护车在找不到患者的情况下返回是符合常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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