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7月24日电(记者张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赵作海身陷传销案已经结案,主犯孟智勇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赵作海“入股”的17万余元资金并未查获。
贺兰县人民法院23日通报了五起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赵作海去年身陷的传销案也在其中。据贺兰县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2010年开始,这一案件的主犯即赵作海的上线孟智勇就以“西部大开发”“扶贫工程”“人力资源项目”为幌子进行传销活动,共发展了30余人加入传销体系。赵作海在冤案得雪并获得国家赔偿后不久,就经人介绍加入了这一传销组织。
据赵作海证言,2011年3月他和妻子李素兰经老乡鼓动来银川考察“西部大开发”项目,听信孟智勇等人劝说,先后两次将17万余元投入传销组织,用于购买“份额”。后经当地公安机关解救,赵作海才脱离传销组织。
法院介绍,孟智勇在传销组织中的个人层级已经达到3级以上,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但是案件在侦办中并未查获涉案资金,因此传销非法所得无法追缴、退赔。
相关评论:赵作海陷传销,“暴富”心理是重要原因
非法传销在我国出现已近20年,政府多次明令禁止且予以持续打击,破获了一批又一批大案,其危害性可以说已经昭然于天下,为什么就是阻挡不了一些人陷身其中呢?除了这种 “经济邪教”一贯极富鼓动性的宣传及形式翻新,不能不说与参与者 "暴富"的心理有直接关系。[详细](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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