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卖假发票获利20元获刑9个月
本报讯 (记者钟达文 通讯员黄彩华) 听到判决结果后,42岁的清洁工严某当场洒泪,称对卖假发票一事“非常后悔”。昨日,严某因卖假发票获利20元,被东莞第二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万元。宣判后,严某表示服从判决。
今年42岁的湖南女子严某只有小学文化,事发前曾从事清洁工作。公诉机关指控称,3月21日,严某在厚街镇旧华润商场门口以120元的价格,将5本共250张假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卖给杨某(另案处理),获利20元。
严、杨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假发票250张及赃款110元被缴获。
7月19日,该案一审在东莞第二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严某一直泪眼婆娑,几度哽咽。她说,当时是一个女的让她转交所谓的发票给别人,并给她20元买东西吃。她只读过小学一年级,不大识字,也不懂法,才做了这样的错事。她说家中还有4位老人和两个孩子要养。
法院认为,严某以牟利为目的出售伪造的发票,其行为已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严某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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