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连续高温 “三大顽疾”致高速交通事故频发
2012年07月25日18: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7月25日电(记者 古其铮 通讯员 丁锡舰)连续多日浙江持续高温,高速交警部门统计,近来由高温诱发的疲劳驾驶、车辆爆胎、自燃现象“三大顽疾”导致的交通事故增多,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
从5月1日到7月25日,“三大顽疾”共造成浙江台州高速路段交通事故39起,致2死9伤。台州高速交警介绍,在4月同样原因共造成台州高速境内事故6起,其中疲劳3起,炸胎1起,自燃2起。
疲劳驾驶
据浙江高速交警总队提供的杭州、台州两地高速内的事故数据,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7月25日止,杭州高速公路辖区内共发生伤亡事故15起,其中3起是由于疲劳驾驶所导致,造成2死4伤;台州高速公路辖区内共发生伤亡事故21起,其中4起是由于疲劳驾驶所导致,造成2死8伤。
据台州高速交警支队一线民警的介绍: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驾驶员精神处于持续紧张状态,长途高速驾驶体力消耗大,存在一个单调、缺乏信息刺激的催眠环境,服务设施的缺乏等,都容易导致人大脑和感觉器官的劳累,使驾驶员的感觉、判断、思维能力下降,反应迟钝,从而造成疲劳驾驶。当疲劳驾驶遇上前车违法停车、超低速行驶时,极易发生事故,而且恶性事故概率较高。
其实,避免疲劳驾驶最直接、最有效的控制方式就是驾驶员的自我控制,驾驶员必须加强对其危害的认识,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当驾驶人发现自身疲劳时,立刻靠边停车或者选择进服务区或者从出口驶离停息,避免硬撑。同样,运输单位和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做好监督、引导和管理。
例如,今年入夏以来,浙江高速交警总队针对性地采取大客车定点停车休息、夜间十二点后大客车禁止上高速等管制措施,加大对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强力推进在服务区、进出口收费站内送茶水、清凉油,增设沐浴设施等服务性诱导工作的开展,积极改善驾驶员的工作环境。
车辆爆胎
据权威统计:我国高速公路发生的意外交通事故近70%是由于爆胎引起的。安全专家表示:如果汽车时速达到160KM/H以上时发生爆胎,死亡率接近100%。
最近炎热的高温酷暑天气不仅使人难以承受,同时也在考验那些在路上奔驰的车辆。据浙江高速交警台州支队统计:其辖区常台高速公路天台段(42公里长),过去一个月双向路段内,一天发生爆胎的车辆平均达到30多辆,车型以货车居多。
如此之多的爆胎事件,事故的高发也就不足为奇。从5月1日到7月25日,浙江台州辖区高速公路总里程320公里,发生炸胎引起的撞护栏、翻车事故9起,其中一人重伤。
爆胎属突发事件,驾驶员无法预知,偏差的判断、错误的或过于激烈的纠正操作,都会导致车辆失控,引发交通事故。
车辆爆胎后,会失去正常的行驶状态,方向失去控制,严重时出现车辆完全失控、甩尾、掉头。并且,轮胎爆裂位置的不同,会导致后果的差异。因此,驾车者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正确的制动转向措施。
车辆自燃
据消防部门统计,入夏以来的两个月内,杭州地区共发生汽车自燃事故91起,其中杭州市区内45起。
今年7月3日凌晨,常台高速公路往江苏方向334K+700M处(天台段境内),一辆装载棉纱和编织袋的安徽牌照大货发生自燃事故。该车自燃近五个小时才被扑灭,最后连车带货付之一炬,损失将近上百万。事后调查得知,朱某并未投保自燃险,因此全部损失将由其一人承担。这场大火造成的苦果,或许已经将他的人生推向了绝境。
其实,朱某不是特殊例子。据调查,在很多车辆自燃事故中,未投保自燃险的比例是相当高。那些着火车辆的损失,动辄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真叫人“伤不起”。
制动系统过热、货物自燃、电路系统故障、油路问题造成的漏油漏液以及驾驶室内易燃物品暴晒等是造成车辆自燃的主要几种原因。其中任何一种都会导致车辆自燃事故的发生,而高温天气在造成车辆自燃的过程之中就好比“催化剂”,加速事故的发生,已然成为重要的诱发因素。因此必须极其重视高温天气下车辆的行车安全。
交警部门提醒,在夏天高温季节里,驾驶员和车主首先应该要养成定期保养车辆的习惯:要经常检查轮胎与制动鼓,防止温度过高;多检查车辆线路,防止线路老化、漏电;不要将易燃物品放在光照处;随车一定要配备有效灭火器。还要学会正确的应急处置方法:当汽车有焦味或浓烟等先兆时,应该马上停车熄火,拿出灭火器对油箱和燃烧部位进行灭火,以免爆炸;不要随意打开引擎盖,以免空气进入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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