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记者 李莹
7月21日起,深圳市67家公立医院进入第二阶段医改试点,即所有的药品、全部就医人群都实施药品零加成销售,提高门诊和住院诊查费标准。深圳市医改试点为医院与患者带来哪些实际影响?对全国公立医院改革有什么启示?针对网友关注的话题,24日下午,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采访,回应网友关切。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深圳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于7月1日启动,面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及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截至7月21日统计看三周来的医改实施情况,深圳市67家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次均药费、医保自付费用三下降,社会药店链锁的药价也全部下降。医保就医人群每门诊人次费用213.0元,减少13.3元,与试改前的三周相比,环比下降5.9%;其中药费94.3元,减少14.9元,环比下降13.7%,医疗费用118.7元,增加1.6元,环比增加1.4%。
2012年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由“局部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截至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全国17个城市在医药分开、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试点改革。从7月21日起,深圳公立医院进入第二阶段医改试点。具体做法是取消药品加成、门诊费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查费12元,三级医院的门诊诊查费每人次提高14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门诊诊查费每人次提高11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三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床日提高43元,二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床日提高33元,一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床日提高24元。
有网友提问,增收了门诊费的价格与住院诊查费之后,会不会增加患者的负担?
这位负责人表示,“深圳市建立了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农民工医保三大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18万人。深圳市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增加部分,全部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会增加门诊就医者、住院患者费用负担。”
有网友担心,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较多,门诊费提高是否增加农民工及外地患者支出?
这位负责人介绍,深圳市公立医院诊疗服务人群中,有40%的人群没有参加深圳的医保,但这部分人中大部分在以前所在省份的居住地都参加了各种类型的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按有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有些外来务工人员不但在以前所在省份的居住地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还在深圳加入了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诊查费增加部分,按照现行的报销比例,分别由门诊和住院统筹基金支付。另外,考虑在外地参保人员回去当地报销费用比较麻烦,深圳市有关部门将积极配合解决外地参保人在深圳就医的即时结算问题。
“从2012年起,政府对深圳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参保补助水平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对深圳户籍困难人员参保补助水平为每人每年360元,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由社保部门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低保人员由民政部门缴纳其医疗保险费。此外,深圳红十字会、慈善机构、企业等社会组织也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医疗救助制度。”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说,随着取消药品加成第二阶段工作启动,意味着彻底打断了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用药数量、药品价格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合理提高诊疗费价格标准,更好地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可以使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保护好、发挥好、调动好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我们将密切跟踪医药分开改革后,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状况,科学测算公立医院的政策性亏损;以此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进一步落实好公共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项目等工作。”这位负责人表示,医药分开改革的实质,不是直接的降价行动,而是促进医药卫生行业健康发展的改革切入点。取消药品加成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只是在这项改革中走出了关键一步。“我们将以医药分开改革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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