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有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还有活生生的土地平场项目……
一些做了多年土建工程的老板都觉得这个工程靠谱,当发包公司的人提出要好处费时,土建老板都给了,被骗近200万元。昨天记者获悉,最后落网的主犯张某日前被判刑14年。
杨老板说:工程看起来很靠谱
杨老板做了多年土建工程,算是老江湖了。他告诉办案民警,2010年5月,有个朋友给他推荐了重庆云馨源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称云馨源公司)的一个工程。
该公司余姓副总在和杨老板吃饭的时候称,他们在涪陵买了20亩地,准备建一个2万多平方米的服装厂,工程总造价2800万元左右。
几天后,杨老板就把他的施工资质、工程业绩等送给云馨源公司审核,有关人士同意由他来做这个工程。
有经验的杨老板提出,要到工地现场看看。
到了工地,杨老板果然看见现场正在挖土平场,云馨源公司一个部门经理还在现场给一个小包工头8000元劳务费。
当天中午,杨老板又请余副总等人吃饭,余副总把工程所在地的涪陵某街道办党委书记、人大主任、招商办主任喊来一起吃饭。
回到重庆后,杨老板应邀到云馨源公司设在两江丽景大厦的办公室看了工程设计图、招商引资意见书,他觉得工程很靠谱。
余副总说:接工程须给好处费
就在杨老板表示想做这个工程时,余副总却称,要拿到这个工程,必须给老总张某“好处费”。
杨老板先按余副总的意思给了张某10万元;7月1日,又给了10万元给余副总。
本来说好同年7月10日现场开工,但到7月5日,他发现打不通余某的电话。
7月6日,他来到云馨源公司办公室,发现和他一样被骗的工程老板有不少。
工程老板王总看了工程设计图、立项报告和国土用地批文、工地现场后,给了20万元好处费,后来又给了8万元。
有的老板除了送钱,还送金银首饰、笔记本电脑、中华烟、五粮液、茅台等。
检察院说:21个工程老板被骗
渝中区检察院起诉时称,湖南人张某于2010年4月至7月,与余某、罗某等人(均已判刑)以云馨源公司名义,宣称在涪陵区修建服装厂房,以进场施工需支付好处费为由,骗取工程老板财物,共有21个老板受骗,自称现金被骗近200万元,另外还有金银首饰、笔记本电脑等财物。
法院根据现有证据,最后认定诈骗金额为120多万元。
骗子交代:工程亏了,找点钱再走
据张某交代,2010年3月,他们与涪陵区某街道办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书,征地10亩,租地10亩、租期19年,履约金5万元,并约定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不超过90日进场施工。他们付了5万元定金和2万元租金后,就将地平了,施工图纸做好了,一起在办公室商量诈骗的具体细节,决定以向老总送红包、礼物等方式骗钱。
注册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姓廖的男子,而廖称他在深圳遗失了身份证。该身份证是余某花钱买来的。
余某交代,2010年6月,张某说这个工程做不下去了,又投入了那么多钱,不甘心,想找点钱再走。他们就分别联系工程老板,以承包工程为名收取好处费的名义骗取钱财。当他们拿到钱后,就全部离开重庆。
2011年11月26日,警方在湖南长沙将潜逃的张某抓获归案。今年5月21日,他被提起公诉。
犯罪团伙
利用潜规则诈骗
承办检察官称,与其他涉及工程类诈骗案不同的是,这个案子是用他人丢失的真实身份证注册了真实的公司,并租用写字楼,分设各个部门,与涪陵某街道办签订招商引资协议,还找施工队进行场地平场。这一系列的做法,让那些在建设工程领域打拼多年的“老江湖”也确信。
以往的工程类骗局,是通过签订合同后收取工程保证金骗钱。
此案相反,是在签订合同前被索取好处费。而给好处费才能办事,正是当今社会许多行业的潜规则。
犯罪团伙正是利用这一潜规则频频作案,害了不少工程老板。检察官为此提醒创业者,一定警惕诈骗风险。
首席记者 罗彬 实习生 刘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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