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场所丢失物品该谁负责?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自认倒霉,但是商家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吗?两个月前,刘先生在洗浴中心的储物柜内丢失了13万余元的财物。难道,刘先生也要自认倒霉吗?
案件回放:
5月23日17时许,刘先生与朋友一行4人,来到位于兴庆区胜利南街的一温泉假日酒店洗浴中心休息。洗浴时,他将随身的手表、钻戒以及其他个人物品锁在了VIP室内的储物柜内。第二天上午9时许,刘先生来到更衣室打开储物柜发现,总价值13万余元的手表和钻戒不见了。刘先生立即报警。然而,丢失的财物该谁来负责呢?刘先生认为,顾客到洗浴中心消费,洗浴中心应对顾客随身携带的物品有保管义务,顾客如果受到损失,洗浴中心应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事情并不像刘先生所想,在与洗浴中心多次协商后,至今刘先生没有得到任何赔偿。7月23日,记者见到了刘先生。他向记者出示了购买手表和钻戒的购物发票,金额为137976元。
这家温泉假日酒店洗浴中心负责人杜经理告诉记者,洗浴中心开业一年多,从未发生过此类事件。该洗浴中心在大厅以及更衣室醒目位置,都有提示贵重物品存放的须知,洗浴中心是公共场所,前台提供贵重物品寄存的服务,就是为了避免发生麻烦,但是刘先生并没有将贵重物品寄存。刘先生单方面提出价值13万余元的物品丢失,没有任何依据。至于柜子是怎么被打开的也不得而知。因为更衣区属于私密空间,不可能安装监控设备。报警后,警察对现场进行了勘察,民警也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笔录,洗浴中心只能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此事。
兴庆区胜利街派出所办案民警刘斌介绍道,刘先生报案时称,他到洗浴中心消费时,同一名服务员先后为刘先生打开过两次柜门。民警对现场进行勘察时,并没有发现撬痕,可以肯定是内部人所为。但洗浴中心更衣室属于比较隐私的地方,没有安装任何监控,对于警方来说,此案件比较棘手,采集证据有一定难度。胜利街派出所刘所长告诉记者,这家温泉假日酒店开业一年来,顾客累计报案丢失财物40万元。前段时间,民警曾对这家温泉假日酒店例行检查,发现洗浴中心储物柜为暗锁,这对顾客来说很不安全,当时要求酒店整改,将暗锁改成明锁,可酒店一方却认为影响美观,一直没有整改。近段时间,派出所会将此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侦破。
目前,刘先生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洗浴中心赔偿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13万余元。
律师说法: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晓明认为,刘先生作为消费者,在洗浴中心洗浴消费并将财物存放在洗浴中心提供的储物衣柜内,双方已经形成保管合同,洗浴中心依法应尽到安全妥善保管的义务。由于洗浴中心疏于看管,对储物衣柜也未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致使刘先生在洗浴时财物被盗。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洗浴中心对此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在此,马晓明也提醒消费者,很多消费者在洗浴场所等公共场所财物丢失,被盗顾客往往拿不出足够证据证明被盗财物数额,难以举证,遇到这样的情况,随身携带的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一定要提前寄存,以免发生“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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