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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电价抄表 首次按阶梯收费
南都讯 记者刘倩 实习生彭奋 明天开始广东居民电价抄表要计阶梯啦。记者从广东电网公司获悉,由于本个计费周期要跨新旧两个阶段的电费,因此8月份抄表的用户是一半按阶梯算,一半按照原先方式计算。广东电网表示,抄表可能存在一两天的时间差,或造成电价“上阶梯”,但由此造成的电费误差一般只有几角钱,相应的下个周期也会变短,望市民理解。
据广东电网公司介绍,目前大多数居民家抄表都是两个月一抄,有的是单月有的则是双月抄,一般都在每月10日前抄完。阶梯电价实行后首次抄表对于单月抄表的用户也就是7月抄表的不执行阶梯,双月抄表的用户也就是8月抄表的则阶梯和非阶梯各算一半。这也意味着,8月1日到8月10日期间抄表的用户将迎来首次阶梯计费,两月总用电量的一半按照阶梯电价计算,比如说8月8日抄表的用户,其抄表周期也就是6月8日到8月8日期间用电量假设为600度,那么其中300度跟以前一样算法,另外300度按照阶梯电价执行。
对于阶梯电价首次抄表,广东电网公司表示,由于抄表日期可能存在一两天的时间差,希望市民能够理解。比如上次抄表是6月5日,这次或许是8月7日,这个周期长了两天,或导致电价“上阶梯”,但由此造成的电费物价一般只有几角钱,“例如一个月用300度,晚抄表一天可能多了10度,这个月要多付5毛钱”。而且这个周期变长,下次抄表周期可能相应就会短两天,变成10月5日抄表,电费也相应会少一点。
此次阶梯电价实施的对象是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广州供电局日前也发出提醒,对于仍要办理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可携带“房产证明”前往营业厅办理;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准。
算笔账
以广州居民为例,居民基础电价为0.61元/千瓦时,例如某用户10-11月(跨夏季和非夏季)用电量为1100度,按照其不同时段用电量电费计算为先峰谷算基础电费:峰期用电350度× 电价(0.61元×1.65)=345.6元,平期电量450度× 电价(0.61元×1)= 274 .5元,谷期电量300度× 电价(0.61元×0.5)=95.91元;后阶梯,算加价电费:第一档加价为0,第二档电量(1000-461)× 电价0 .05元= 27元。第三档电量(1100-1000)× 电价0 .3元=57元。最后将基础电费和加价电费相加,两个月电费共773.04元。
峰谷电价乏人问津
广东省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设立了峰谷电价政策,居民可自主选择。但记者昨日从广东电网公司了解到,阶梯电价实施一月来,办理峰谷电价的用户“几乎没有”。记者采访发现,多数市民都表示对峰谷电价“不了解”、“搞不清楚怎么算钱”。
按照方案,居民峰谷电价政策的平段电价以各地现行居民电价水平为基础,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1.65:1:0.5;峰平谷时段为高峰时段(14:00-17:00;19:00-22:00)、平时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时段(0:00-8:00)。
广东对于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的居民用户实行先峰谷后阶梯的方式。即先按照峰、平、谷各时段用电量和对应电价计算全部电量的基础电费,再按照第二档、第三档用电量极其加价标准,分别计算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加价电费,基础电费与加价电费之和为居民总电量。
据悉,申请执行峰谷电价需要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凭本人身份证及电费通知单(或电费发票)前往当地营业厅办理,其峰谷分时计量表计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用户选择实施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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