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遗失部分案卷 陈年命案重陷混沌
7月27日,记者前往案发现场黄陂区前川街枣林村胡坡徐湾42号刘和平家了解情况。刘家老屋是间砖木结构平房,周围杂草丛生,破旧门窗紧闭,显然已闲置多年。
“当时事情就发生在刘和平家门口,谢友安被枪打死后,刘和平就一直在外躲着。去年12月13日,警察在厦门把他抓了回来。”当时在案发现场的村民刘秋生告诉记者。
刘秋生说,时间太长了,只记得大概,刘和平和谢友安是玩得好的朋友,喝酒时闹出矛盾,谢友安持刀砍刘和平家的门窗时,被刘和平用猎枪打中,他没跑几米远就倒地了,当时的情况挺吓人。
记者在嫌犯刘和平的父亲刘连生那里看到黄陂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武陂检刑诉{2012}第194号)。起诉书说:1995年9月21日14时许,被告人刘和平与谢友安、胡象军、李军等人在黄陂前川街原环城镀锌厂内,因喝酒与谢友安发生矛盾,被告人刘和平持酒瓶将谢友安头部打伤,其后谢友安为报复,与其父谢文波、胞兄谢安新到前川街枣林村胡坡徐湾找被告人刘和平等人,谢友安持菜刀将在湾上东头土坡上睡觉的胡象军等两人砍伤后,又到被告人刘和平家门口用菜刀砍其门窗,被告人刘和平在房间内持猎枪将谢友安打伤。谢友安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原黄陂县公安分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谢友安系他人用猎枪类火器射断左腋下动脉及肋骨致大出血失血性休克死亡。
起诉书称,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是:1.证人谢文胜、李军等人证言;2.现场勘查照片;3.法医鉴定书;4.抓获经过;5.前科材料;6.被告人刘和平供述。
记者从疑犯刘和平于去年12月16日在黄陂看守所接受警方调查时的供述材料看到,刘和平基本还原了案发时的事实经过,但其供述的涉案枪支是土铳,而非起诉书指控的“猎枪”。
重新补证遭多方质疑
案发当时,黄陂警方将刘和平列为公安系统联网搜捕的“在逃犯”。
案件在沉寂16年后有了转机。去年12月13日,黄陂警方在厦门将刘和平抓获归案,当天刘和平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去年12月19日、12月23日和今年3月9日,黄陂警方先后找来当时在案发现场的目击证人李军、谢新汉、谢向东等人做了补充调查笔录。
死者谢友安的胞兄谢安新说:“抓住刘和平不久,刑警队还通知我去环城派出所。民警要求我把事发经过重新说一遍,后来我还在调查笔录上签了名。”今年51岁的谢安新说,案子开庭前,他还被通知去了趟黄陂区检察院问有什么要求和想法,当听说疑犯刘和平指控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时,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是故意杀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他说,当时他和父亲谢文波(2005年去世)也在案发现场,亲眼看见弟弟谢友安(殁年30岁)是被人用枪故意打死的。
谢安新说:“这个案子事先是被送到市检察院去了的,不知怎么又退回到区检察院来了,我当时就觉得蹊跷,但他们也没有给我作任何解释。”
他说:“如果公安局把物证材料弄丢了,那么法院依据什么来定刘和平的罪呢?这起并不复杂的命案人为变得‘复杂’了。作为受害人家属,期待法律还我们一个公正。”
案卷丢失让嫌犯刘和平67岁的父亲刘连生很不安。5月16日第一次开庭那天,公诉人只念了李军等人的证词,大概意思是:刘和平和谢友安发生矛盾后,谢友安持刀砍刘和平的门和窗,因门窗是木头做的,很快就被砍破了,刘和平就拿出一把枪朝窗外开了一枪。公诉人除了提供一份验尸报告是原始材料外,仅出示现场勘查的几张照片,也没有提供现场勘验笔录和案件现场方位图,甚至连重要物证枪支也没有出示。
刘连生说:“我就不理解,公安局重新补充的证人证言能否作为证据将刘和平起诉到检察机关去?他们凭什么治我儿子的罪?”
警方出具遗失说明
记者几经周折获得一份盖有“黄陂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公章的《办案说明》。
内容如下:“刘和平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因事隔16年,办案人员及办案地点改变等原因,致部分案卷材料遗失,案件现场方位图及现场勘验笔录也未找到,经我局多方找寻未果。我局经过研究,决定重新找寻1995年案发现场的目击证人,并重新整理案卷,但以下几方面暂时没有得到解决:一、因案卷遗失,致原始的报案及受案材料遗失,立案、刑事拘留等手续也是后来补充上去的;二、因案卷遗失,事隔多年,当年的目击证人有些现在已经不在人世,例如死者的父亲谢文波(2005年去世),知情人胡象军(2011年去世),其相关材料无法提取;三、因案卷遗失,当年在嫌疑人刘和平家搜出的两把猎枪及照片均未找到;四、死者谢友安的户口因为案发后被注销,其户籍证明无法出具;五、其他目击证人正在寻找中。”
今年3月10日,黄陂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出具第二份《办案说明》:“刘和平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中的证人徐想平,经多方查找仍无法联系上,刘和平案卷中提及的“夏小建”因长期在外,暂时无法找到,特此说明!”
7月30日,承办此案的黄陂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李萓说,公安机关的确把被告人刘和平这个案子的部分案卷材料给弄丢了,没有现场勘验笔录和案件现场方位图,证人证言也是重新补充的。
同日,记者就该案出现的情况是否对审判带来影响欲采访黄陂区法院刑庭法官肖庆遭拒。她说:“案卷材料公安局都补充好了,采访具体情况去找上级部门,我不直接接待记者。”
刘和平的辩护律师认为,即使现在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因为原始案卷部分材料的缺失,证据仍然不充分。
律师以正当防卫辩护
案卷的丢失,使这场官司横生出许多变数。
“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谢友安是被刘和平用枪杀死的,这一方面的证据很缺,再加上刘和平认为是谢友安先持刀追砍到家门口的,已经威胁到他的人身安全了,所以我为他作正当防卫辩护。”刘和平的辩护律师说。
他还说,几个在场的证人证言不一致,其他证人没有到现场,都只是听说,现场方位图、枪支、尸体均不存在了,两支枪有没有杀伤力没有鉴定,是由哪支枪造成谢友安的死亡也没有鉴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和平持酒瓶将谢友安头部打伤及持猎枪将谢友安打死的证据不确实充分。本案的证据欠缺很多,刑事案件要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证据要确实、充分,而不能靠推理。谢友安不管是否被被告人刘和平持枪击伤致死,从性质上讲,刘和平的行为都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康均心教授认为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本案中,在控辩双方质证的情况下,涉案证据才成立,否则可作无罪辩护。
这些案卷到底是怎么弄丢了的?7月30日,黄陂区政法委纪检组长熊曙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调查黄陂区公安分局丢失案卷一事。
这本是一起因村民喝酒而引发的普通命案,却因警方将案件部分案卷遗失而变得扑朔迷离。
当年那场冲突中,村民谢友安被猎枪击中身亡,嫌犯刘和平随后逃得不见踪影。
16年过去了,当时间渐渐抚平受害者家属的伤痛时,去年底,武汉黄陂区警方将嫌犯抓获归案。本应顺着公诉、审判、定罪、赔偿的路线进行下去,孰料,警方称当年侦查的部分原始案卷却遗失了……
村民刘秋生指着刘家破旧窗户告诉记者:“当年子弹从这扇窗户射出后,击中了谢友安。”记者詹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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