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东 记者 郎晓俊大别山摄影报道 |
7月24日,记者在营坊村“陈棚坳”林场,余国桥说,杉树被砍伐,给村里带来100多万元的损失,而且还会持续40余年。
据了解,营坊村与湖北省同创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公司)签订了一份长达50年的《承包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合同规定,同创公司从2006年7月30日开始承包营坊村集体山林,平均每亩承包费2.9元/年。
由于《合同》规定,同创公司“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利,不受营坊村限制”。去年,同创公司就在没有履行采伐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滥伐杂木38万斤,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后认定“构成刑事立案标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后发现,同创公司的法人代表金刚,或还在湖北省林业厅一下属单位担任“省林业局培训中心调研员”。
万亩山林廉价出租
营坊村地处大别山腹地,雨水充沛,拥有山林面积两万余亩,森林覆盖率达85%以上。早在1996年,时任英山县林业局局长的胡时碧就在《中国林业》杂志上撰文称,营坊村的林木价值达2800多万元。
多年来,当地村民靠山吃山,每年都会有计划地造林护林。直到2006年,一位村民上山采药时发现,一切都变了。“她回来说,陈棚坳的杉树被人砍了。”余国桥说。
为了证实村民所见,7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跟随几位村民前往“陈棚坳”林场。走了3个多小时山路后,记者看到,被砍伐的区域已经长满杂草。站在最高处望去,这一块与周围郁郁葱葱的杉木林相比,明显矮了一截。一条蜿蜒的泥路一直延伸到村外。“杉树就是从那儿运走的,他用大货车(运),一车装二三十方,白天、晚上都运。”余国桥说。
2006年6月22日,营坊村村支书余建中作为村委会法定代表人,与同创公司法人代表金刚签订了《承包合同》。协商决定,自2006年7月30日至2056年7月30日,同创公司承包营坊村集体山林。承包面积为1.4万亩,50年的承包费共计人民币206万元,一年4.12万元。根据合同上的数据计算,平均每亩山林的承包费用仅2.9元/年。
“两块九,像这样的杉木,一米都买不到。”村民余兴来说。他说,一棵8米的杉树,至少能做两根桁条,一根卖40元,也有80元收入。所以,“陈棚坳”的杉树,一米至少要10元。
据村民介绍,除了营坊村,不远处的天堂村也存在类似现象。早在2004年,同创公司就与天堂村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面积1万亩,50年的费用总计200万元。也就是说,平均每亩的承包费用为4元/年。
湖北省林业厅官网上,2008年4月,英山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余波为该网撰文称,湖北同创公司总经理金刚、纪卫东投资425万承包石镇(石头咀镇)天堂、营坊林场2.4万亩,期限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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