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应适时推电子市场价格指数类期货
近期,深圳证监局巡视员曹汝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邢精平、中国期货业协会兼职副会长马文胜联名撰文,提出现货市场指数期货概念,将电子市场价格指数类期货作为未来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突破口。
他们认为,在全球经济与商品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期货市场的功能也需要从商品期货、金融期货、期货价格指数期货的转化至现货价格指数期货,从而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期货3.0理论
在他们看来,不同时期期货市场发挥的功能并不相同。根据期货市场与实体经济结伴发展的轨迹为导向可将两者的关系划分为三个时代,即1.0时代、2.0时代和3.0时代。这三个阶段囊括了由商品期货起步,经过金融期货与期货价格指数期货的转化再升华到现货价格指数期货,从而在更高层次重归商品期货的整个历程。
20世纪70年代初,随着国际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化,各类金融产品价格波动剧烈,金融期货应运而生,并直接服务于虚拟经济,为股票、利率或外汇等价格与风险管理提供工具。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大宗商品与金融期货相结合,诞生了商品期货价格指数期货,主要用于对冲通胀风险,满足财富管理的需求。
在产业结构升级的大背景下,作为实体经济风险管理工具的期货市场必然要作相应的升级跟进,因此,提出电子市场价格指数类期货则成为必然。
服务实体经济空间大
他们表示,在当今的信息化社会中,微电子技术造就成千上万的信息技术应用,电子产品种类繁多,很难标准化,开发单个现货产成品期货合约的难度极大,很难找出一种集通用性、实用性及操作性为一体的风险管理工具。考虑到我国电子产业的雄厚基础及其产品销售总额在国际上占统治地位的现实,用同类产品编制价格指数,适时推出电子市场价格指数类期货,似乎已经成为期货市场服务新经济发展的一项“识时务”的选择。此外,创新是现代经济的旗帜,也是金融市场的生命。中国的期货市场在做深做细现有产品,加深与相关产业的关联度,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方面似乎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3.0理论并不是简单地为期货市场划段而出现的,催生它的源动力来自实体经济迅猛发展数十年所积累的巨大能量和实际需求。其特征在于,服务实体经济的强大压力使期货市场在更高层面寻觅到与现货市场相会的契合点,并使两者在更加宽泛、更加深入的范围内建立起紧密联系。与此同时,现货价格指数能够起到综合某类商品的作用,并使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上述学者初步论证,开发中国电子产品价格指数期货基本上是可行的。境外市场也有一例类似的创新案例,如在波罗的海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的远期合约(BFA)。当然,在现货市场价格指数期货合约的价格形成机制、交易、结算与发挥风险管理功能等方面还有很多细节尚需深入研究。(张莉)
作者: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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