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一个地税局长落马,接连牵出副局长、稽查局长甚至是当地副市长违法违纪问题,这背后有怎么样的利益链条?昨日上午,增城市地税局原局长潘伯长因涉嫌收贿270万余元及违规低税率征税,造成国家损失50余万元,被控受贿罪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罪,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受审。其坦言下属向其行贿进贡多是因为他是“上级”的心理,并称自己给单位抹黑了,“全都认罪……”
据悉,2011年初,纪检部门查处潘伯长后,顺藤摸瓜,从中查出了其所在增城市地税局副局长赵广球、稽查局长黄文光、副市长刘荣照(均另案处理)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
低收税多收贿牟利270余万
现年59岁的潘伯长,是增城本地人,大学文化,案发前任增城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据指控,2008年,潘伯长在任增城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伙同该局副局长赵广球、该局荔城税务分局局长黄文光,接受时任广州市金圳源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圳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列进洪(另案处理)的请托,在对金圳源公司购买的位于增城市荔城镇新联村、迳吓村面积为17万余平方米土地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过程中,明知违反相关规定,请示上级局未获批准后,仍违规决定以低于法定税率的核定征收率(1%)征收土地增值税,造成了国家税收损失50余万元。
1999年至2011年,潘伯长还利用任增城市地税局“一哥”的职务便利,先后非法索取或收受了列进洪、邹翔、杨力明、黄文光等人贿送共计196.1万元、港元共计72万元及山水画1幅(价值6万余元),并为前述人员在税收业务、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
助力开发商少收50万元税
黄文光在受审时供称,当时列进洪找来,在他的引荐下,成功锁定了潘伯长。数次吃饭后,潘让列向荔城税务分局递交以核定征收该地块增值税的申请,荔城分局接到申请书后,再向增城市地税局请示。
其后,在增城地税局召开的专题会议上,黄文光作为荔城分局局长列席会议,对该地块的情况进行说明并同意按该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最后会议通过申请,荔城分局照此会议决议执行。
2008年至2010年期间,黄文光先后6次收受了列进洪贿送的好处费7.5万元。
这期间,为了尽快解决此事并少缴土地增值税,列进洪先后向潘伯长送上了38万元和价值6万多元的山水画一幅。
对此,潘伯长坦承确有收钱,但并不承认有少征收税。其辩护律师也提出,经咨询,对金圳源公司的地块是可以按照1%的税率来征收的,但因暂无相关法律条文为证,请求法院能再次调查。
得力干将送20余万获高升
实际上,能为列进洪打通潘伯长的关系,黄文光与潘的关系早已匪浅。
早在2005年,时任增城市地税局荔城税务分局局长的黄文光,为谋取职务升迁和工作上的不正当利益,便早已“投奔”了潘伯长。
2005年下半年的一天,在荔城碧桂园某别墅门口(潘伯长女儿潘某名下),黄文光以赞助装修别墅的名义向潘伯长送上5万元。
同年下半年的一天,黄文光在陪同潘到东莞某石材厂购买装修别墅石材结算货款时,为其交上3万元货款。
这鞍前马后的努力没有白费,2008年12月,黄文光升任增城市地税局永和分局局长。
2010年8月,为提拔上任增城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黄文光在单位车库又向潘伯长送上20万港元。其后两年春节前,黄文光又先后两次向潘送上共1.1万元。
经过5年的经营,黄文光终于如愿以偿坐上了稽查局局长的位置。然而,任职不满一年便因潘伯长案发而落马。
经查,黄文光共计向潘伯长行贿人民币9.1万元、港币20万元。
庭审直击
收下属好处帮升职不想收但还是收了
昨日庭上,年过半百的潘伯长身着黄色看守所衣服,缓缓地被押送法庭。
在接受讯问时,潘伯长表现得颇为紧张,磕磕巴巴地回答,更多时候选择沉默,已无当年位高权重的领导风采。
对于收取黄文光的贿款,潘伯长坦承“因为上下级,他有这个心理(帮助升职)。”不仅如此,他还收受了梁某贿送的款项,为其同学竞争上岗助力,“之前我不想收,但最后还是收了!”
庭审最后,潘伯长表示自己在被关的一年多时间里,反省以往非常惭愧,“犯下了这样的错给单位抹黑,也给自己的家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伤害,非常非常之后悔,我都认罪……”其称自己过两个月就60岁了,又年老体弱有病,此前中过风,如今天天吃药,希望能对其从轻处理。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记者提前半小时来到天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尚有近十个空位。但两名自称是家属的人阻拦门口,称还有两名家属未到,拒绝让记者入内。到近上午10时,记者仍未见有家属入内,但庭审已经开始,一众记者被拒之门外,不让入内旁听。
开庭后,被告家属与旁听的被告同事窃窃私语,被法警警告后,一女性家属更用手指着法警发怒,随之发生争执。后审判长要求其离开法庭,该女子仍情绪激动不愿离开,最后在法警的坚持下,及其他旁听人员劝慰下,才自言自语地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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