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免费认识误区:不是无车族补贴有车族
2012年08月09日15: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4个重要节假日假期,全国收费公路对小客车实行免费通行。公众舆论普遍支持,也有一些媒体以“冷静”、“客观”或不明不白的态度,刊发评论文章,分析这一惠民政策的利弊,重点则是谈弊。
比较有代表性的见解,是《环球时报》8月3日社评:《高速路收费,从“积小善”做起》、《北京青年报》每日评论“重点关注”评论:《收费公路假日免费有利亦有弊》。
无论天底下多么好的政策,都能挑出毛病,也就是说“有利有弊”,因而有一部分人反对,或是伤及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任何政策要做到只有利而无一点弊,或是不遭到一部分人反对,不伤害一部分人的利益,那是不可能的。谁要是想找出这样一种政策,只能说是幻想,是理想,是“乌托邦”。政策制定永远只能在“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中,选择自己的位置。因此,有关对重要节日收费公路对小客车免费这一政策之弊的看法,本也不用多加争议。
但是,指出“免费”之弊的评论,大多对“免费”有一个认识误区,或者干脆说是常识性误区,这需要我们加以澄清。
《环球时报》评论说:“比较心疼高速费的主要是跑运输的和中低收入的有车族。但如果在各高速路运营公司欠银行上万亿元贷款尚未偿还时,一下子全部取消收费,这个亏空只能国家财政来填,国家财政是所有纳税人的钱。实际结果并非富人补贴穷人,而是反过来,更穷的无车族补贴了生活相对好一些的有车族。”
不说买车时交的税,也不说每年的车船使用税,更不说车辆保养、维修、更换零配件时交的税,单就使用燃油一项,全国1亿辆机动车一年要交多少税?我手头没有统计数字,但有兴趣研究“免费”公路问题的人,可以根据我们每年车辆燃油使用情况,计算出这里面的税收。
我国取消养路费,把养路费改为燃油税征收。因此,我们走路、骑车使用道路不用交税,而任何开车人只要加油,都要为自己使用的道路交税。谁用的油越多,谁交的税越多。从这一点上说,不存在“穷人补贴富人”的问题,也不存在“更穷的无车族补贴了生活相对好一些的有车族”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对有车族实行双重征税、多重征税的办法,燃油里的税收似乎是“国税”,过路费则是一种“地税”。本来,应当全部合一到燃油里征收,然后再分给各地方,这是提高生产率、提高道路使用率、提高通行率、降低物流成本、惠及全民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发达国家都是这样“发达”起来的,我国海南岛也是率先实现这一做法的省。海南早就取消过路费,也没有听说“穷人补贴富人”,什么原因?无非是谁开车加油谁交税钱修路、养路而已。
这么些年,人们争论收费公路问题,其实有车族争的是这个费采取什么方式收取,并非取消过路费,开车人真的不交钱。一个统一的国家,通过道路四处设卡而搞得“四分五裂”,这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局面。国家统一税收,通过加油收上来,然后分给各地修路、养路,这才是我始终关注的问题。这个问题总是说不清楚,我只能哀叹我的表达能力太差劲了。苏文洋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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