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护士拆线留伤疤 欲起诉大楼所有业主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柏可林 上周二,本报曾报道《实习护士被高空坠落玻璃砸伤或毁容》,刚满20岁的熊小姐在上班途中,被从天而降的玻璃砸得头破血流,面部、胸口、手掌多处受伤。昨天下午,熊小姐办理出院手续。原本姣好的面容,一夜之间在鼻梁上多了一道醒目的疤痕,家人扼腕叹息,但又苦于维权无门:“查不出是谁家掉的玻璃,该向谁问责?”绝望之下,家人无奈地欲将整幢楼的业主告上法庭。
拆了线留了疤 妙龄护士遭破相
鼻梁上缝合的伤口,已经愈合。拆线的时候,熊小姐觉得一阵痒。然而,痒,只是暂时的,痛,将是无尽的。
熊小姐永远不会忘记那个黑色的早晨。8月6日早上7点30分,住在真北新村三街坊一号楼的熊小姐和几位同事一起,走在芝川路大渡河路附近的人行道上,她们都是一百米之外宏康医院的实习护士。突然,天上掉下一块玻璃,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刺眼的光。刹那间,熊小姐倒地了。
伤口并没立即出血,停顿了几秒后,鲜红的血止不住地从额头、鼻子和手掌渗出,流了一地,熊小姐当场昏迷。至今,熊小姐的手机里仍然保存着头破血流的照片,鼻子的中间部分被玻璃生生地划开,能看到当中的软组织。那是同事替她拍下的证据,但是她自己却从不敢再看。
昨天早些时候,医生为熊小姐鼻梁上的伤口拆了线,随后熊小姐在病房里独自休息。“还是有疤。”熊小姐的舅舅卢先生一直陪同着她,虽然大家早有心理准备,但当纱布揭下后,还是需要一点时间来接受事实。
大楼缺3块玻璃 一处恰是伤者家
熊小姐遭玻璃刮伤后,当地派出所民警立刻开展调查。经过逐个排查,警方确定坠玻璃的大楼是最靠近事发人行道的真北新村三街坊一号楼,该大楼里一共缺了3块玻璃,其中2块安装在10楼和15楼的公共过道里,除此以外,6楼某住户家窗框是空的。而巧合的是,伤者熊小姐和另外4位朋友正租住在此,“7月1日我到上海,一星期后就住进了这套房间。”
经过事后的一番回忆,熊小姐坦言,自己并没过多注意自己的窗户,“我只记得卧室里有外推式的钢窗,洗手间有内拉式的钢窗,客厅的窗倒没在意。”
而物业公司林经理则表示,“大楼的公用玻璃,厚度统一,均为5毫米。而经测量,坠落伤人的那块玻璃厚度小于5毫米,与公共楼道的玻璃规格不同,可能是小区住户自行安装的。”
那么,究竟是哪里的玻璃掉落,毁了熊小姐的脸庞?目前,尚无法认定明确的责任人。目前民警正在寻找目击者,同时希望熊小姐能提供证物,证明自己的玻璃在事发前几天就已损坏。
》维权难题
即使胜诉 恐难获赔
熊小姐的家人心疼不已,在绝望和无奈之中,打算把真北新村三街坊一号楼的所有业主列为被告,诉诸法庭。但是,熊小姐却遭遇了维权难题。
1 被告虚拟 法院不接受起诉
熊小姐受伤后,委托舅舅卢先生去普陀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咨询,“像她这样的遭遇,受了伤,却找不到责任方,该如何维权?”
对此,法院相关人士在表达同情与理解的同时,表示追究侵权责任需遵循“过错推定”法则。该人士建议熊小姐取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可能,并且还要明确被告人:“如要递交起诉书,必须确认被告人,并掌握被告人的姓名、地址等详细信息,以便法院通知被告应诉。”
针对熊小姐想要起诉大楼所有业主的诉求,该人士表示:“除非熊小姐能收集到这些业主的信息,否则被诉对象即为不明,法院不接受被告为虚拟对象的起诉。”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厉明也给出了建议:“虽然采集业主信息的难度很大,但熊小姐可以请求各方协助,通过查阅户籍资料,找到业主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2 即使胜诉也或将面临索赔难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1章第87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伤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赔偿。”
厉律师认为,熊小姐索要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的诉求是合理的,但即使明确了被告,即使胜诉了,也或将面临索赔难的问题,“根据经验,多名业主一起担责,有些人可能主动履行赔付义务,有些人可能不配合,执行会有困难。”
》前车之鉴
据了解,被高空坠物砸中,寻求法律帮助的案例屡见不鲜。
今年年初,家住浦东博兴路的李阿姨经过一栋居民楼时,被一大包粪便砸中肩膀,衣服被弄脏不说,李阿姨还因此受到惊吓。因无法找到具体侵权人,她将可能侵权的4户人家告诉法庭。
对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4户人家被判补偿600元,驳回李阿姨的其它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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