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被盗10万 储户却难“自证清白”
消费提醒
刚在银行柜台存了十万元,十余分钟后便被人从网上转账划走,谈起这一经历,在广州做服装生意的温先生连呼“难以置信”。
接下来的报案更让他头疼:银行以“保密义务”为由,不肯提供转入账户的信息;派出所又以“属地管理”为由,把案子转来转去。最让他烦恼的是,该怎么证明转账操作不是自己干的呢?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对网银被盗案件,各方都缺乏有效的申诉报案渠道,消费者需学会自保。
案发现场
10万现金10分钟被转走
“有密码又有动态口令卡,我的钱是怎么被划走的呢?”温先生向羊城晚报打电话爆料称,8月8日,他在广州正佳广场东门的工行柜台存入10万元,结果10分钟后就收到一条短信:10万元转账到了另一个账户。
温先生立马向银行了解情况,并打出账户清单,发现他的10万元在扣除25元手续费后,通过网银全部转入号码为“6212260200005846668”的账户。该账户是谁名下、在哪里开的户,银行因“保密义务”不肯提供,须等公安部门介入。
他又赶向最近的派出所,接待的警员却表示,案子要报给开户行所在地的派出所;到了开户行所属的派出所,又有警员告诉他,此案要到天河区公安分局咨询……几轮反复后,温先生终于在梅花村派出所得到立案。
问题一
报案难,该去哪里报案?
温先生觉得不爽的是,账上10万元失窃这么明显的“罪行”,居然辗转了好几家派出所才能立案,怎么回事?
“处理网上银行纠纷的一般原则是属地管辖,实务中多是在开卡行附近的派出所受理,不过也要看案件情况。”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华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
他说,目前司法机关还没有出台详细规则,指示涉及网银犯罪的“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应当如何确定,给报案人和接警的派出所出了难题。
问题二
取证难,如何自证清白?
“万一是储户自己转账给别人,反过来不认账怎么办?”一名国有大行营业部老总对记者说,处理类似纠纷时,取证是一大难点。
若是银行卡被“克隆”、被“盗刷”,只要事主及时发现,取证还比较容易。比如人在广州,卡在身上,却有短信提示在东莞被刷数万元,事主只需马上找ATM机作一次存取款,或者就近找商家刷卡消费,只要留下用卡记录,就可以证明卡被不法分子盗用了。
然而网银被盗则很难取证,要由公安部门追查操作的IP地址,结合储户本人的“不在场证明”。另一方面,类似案件通常跟电脑中毒、误入钓鱼网站、U盾或电子口令卡保管不善有关,储户很难摆脱自己的责任。
链接
储户打官司有胜算
网银被盗储户举证难,能不能让银行来负举证的责任?羊城晚报记者发现,确有法院支持此观点。2007年9月,河南储户张磊一张储蓄卡上34.9万元“失踪”,经公安机关侦查,其存款被转入名为“丁嘉伟”的账户上,并被支取。张磊遂将涉事银行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银行应给付张磊34.9万元和相应利息,理由是客户和银行存在储蓄合同关系,负有及时支取存款的义务,而银行又没有证据证明张磊泄露了客户证书和相应密码换句话说,银行负有举证责任。
一般民事案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由于网银被盗案中,储户缺乏举证能力,因此不少司法界人士认为,应适当加重银行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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