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农民工携欠条讨薪 7000元欠条被包工头生吞
一家三口在砖厂打工,却一直被拖欠工资,当离开砖厂后再次找包工头索要欠薪时,7000余元的欠条却被包工头一下子吞进肚子里了。
7000余元欠条被生吞
60岁的杨文奉是重庆人,他和妻子朱贤梅带着智障女儿,在位于安康市建民镇红莲村的汉滨区丰鑫建材有限公司打工,“公司一直没有结清原来的工资,说资金周转情况好转时就发钱。”杨文奉说,今年5月时,迫于无奈他们离开砖厂,“期间我也多次找厂里要工资,但仍没结清欠薪,包工头代表砖厂给我打了个7000余元的欠条。”
8月13日,杨文奉带着欠条前往砖厂讨要欠薪,“包工头看了几眼欠条后,迅速拿起欠条塞进嘴里咽了下去。”杨文奉说,看到这一情形,他又气又急,“当时要打他的想法都有了,多亏我一开始还复印了几张。”
14日上午,杨文奉拿出一张写有“收条”字样的纸张,有很明显的复印痕迹,上面写着:收到朱贤梅交来的汪祖西交来的欠工资条两张共计7341.85元整,待扣后付清。落款为“丰鑫砖厂经手人刘某”。杨文奉解释,此前因为欠薪,包工头汪某先后两次给他写了欠条,因多次讨要无果,他找到砖厂,由砖厂出面从包工头的工资里扣除,他则将两张欠条交由砖厂,“包工头也知道这情况,这个收条证明的确欠我7000多块钱。”
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无奈之下,杨文奉带着欠条复印件来到汉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询问了解了事发经过后,劳动监察部门展开调查。
14日下午,记者从汉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杨文奉所反映的情况,砖厂也知道这件事情,但由于欠杨文奉7000余元劳动报酬的事情涉及人比较多,加上事情复杂,目前证据仍显不足,调查还需要一个过程。
该大队谢姓负责人表示,如果包工头吞掉打工者欠条一事属实的话,那包工头就涉嫌销毁证据,查实后对其从快从严依法处理,以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而记者多次试图联系包工头汪某和砖厂负责人,未果。
律师:索要欠薪时应留证据
针对杨文奉反映的情况,陕西政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洁丽认为,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和该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且有人证或物证证明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工资,可在劳动监察部门介入的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杨洁丽提醒,在索要欠薪时应尽量不向对方提供原件,如需提供原件,则要找两个以上与该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作证,这样有利于在今后发生纠纷时能主张自身诉求;当事人也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事先通过手机或者相机保留好相关的原始图片影像。
本报记者 毛明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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