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锐 通讯员叶火生 肖虎)损坏路面井盖者当戒。昨日,江夏城管对一轧坏井盖的司机开出千元罚单。据悉,这是我市因损坏井盖开出的首张罚单。
昨日上午,江夏区纸坊新兴街工商银行门前,一辆大货车开上路旁人行道,轧坏一组方形井盖,右后轮还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正在附近巡查的城管执法人员闻讯赶到现场,经勘验并询问当事司机,执法人员认定其对损坏井盖负责。
城管队员通过电台将情况反馈到区城管应急指挥中心,20分钟后指挥中心调集维修人员到场维修。根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管队员当场对责任人开出1000元罚单。
由于事实清楚,适用条例无异议,当事司机较配合,已按程序缴纳罚款。
市110联动处相关负责人称,路面井盖事关公众安全,目前全市已建立相应的巡查和应急处理机制,对于人为、损毁、盗窃等行为,除要承担相关损失,还将依法查处。
记者了解到,《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井盖、沟盖。违反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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