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通讯员 虹霓 记者 孙波)八十多岁的老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唯一的私生子料理后事时,被一位自称老人养子的人告到法院。养子欲料理后事并要求继承遗产。上周五,镇海法院判决私生子继承遗产和赔偿金。
死者叶某和妻子婚后一直无子,叶某认定是妻子的原因。“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思想传统的叶某便偷偷和同村另一女子好上了,生下儿子陆某。妻子知道后大吵了一番,坚决不同意陆某进家门。陆某只得跟着未婚的亲生母亲生活。长大以后陆某对其父亲不让进家门的事一直耿耿于怀,虽然相隔不远,却从未来往。
去年3月,陆某听说叶某被一辆大货车撞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叶某妻子早在20多年前已经去世。虽然陆某对叶某有着种种不满,作为叶某世上唯一的亲人,陆某还是尽心尽力处理起叶某的后事。
后事还在办,葬礼上却突然冒出一个自称叶某养子的杜某来,杜某质疑陆某不是叶某的亲生儿子,要求自己处理叶某的善后工作和遗产分配。
原来叶某去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杜某便以养子的身份出来要求继承遗产和参与处理事故赔偿工作。杜某于2011年7月将陆某告到镇海法院,称自己作为叶某的养子,应继承叶某遗产的一半。
法院审理认定:杜某虽然八九个月大就被送到叶某家,但杜某亲生父母每月都有支付相应费用,双方关系符合寄养特征;杜某上学以后主要跟随其亲生父母生活,其居民登记材料上填写的父母均为其亲生父母,叶某的生前同事和邻居也均未听说叶某收养杜某的事。故判定收养关系不成立,杜某不能继承叶某夫妇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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