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2010年开始设立的“广州市政府质量奖”更名“广州市市长质量奖”。昨天,《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获得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获广州市市长质量奖奖100万。
由“政府质量奖”变为“市长质量奖”变的不只是名头,评奖范围、奖金额度皆有扩展和提高。市质监局副局长张嘉红介绍,该奖项评选周期由原来的三年一评改为2年一评,获奖企业或组织数量由原来的不超过5家改为不超过10家,其中,市长质量奖5家,市长质量提名奖5家。“原先评选的5家企业都是制造业领域的,今后评奖范围扩展到服务、工程领域。”值得一提的是,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奖励金额由原先的5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获得“市长质量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只享受荣誉(颁发证书和奖牌),不发放奖金。
据悉,待省政府批准后,2012年的市长质量奖评审将尽快启动。有意者可留意广州市质监局网站。
“原先评选的5家企业都是制造业领域的,今后评奖范围扩展到服务、工程领域。”)
广州质监局副局长张嘉红介绍市长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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