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恶心作呕的泔水、餐厨废弃油,经过加工后竟“废物利用”,重新回到了餐桌上。虽然地沟油的生产和销售均在山东、河南等地,但最高法院指定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昨日,宁波中院开庭审理了销售环节的案件,两名被告受审。正是从这一环节开始,“地沟油”从工厂流向了餐桌。
通讯员 钟法 记者 郑振国
中间商、销售商均涉嫌
销售伪劣产品罪
今年32岁的河南人袁某是当地一家粮油商行的女老板。
2009年6月,袁某通过比她大10岁的江苏女子程某介绍,认识了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公司)的老板柳立国。而柳立国正是8月22日、23日法院开庭审理的“地沟油”案件生产环节的第一被告人。
公诉机关称,通过程某的穿针引线,自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袁某明知格林公司生产的油脂是由餐厨废弃油加工而成的劣质成品油,仍大量购入并加价销往河南省新乡市、三门峡市等地的一些粮油经营部和食用油批发部,同时,袁某自己也将收购来的油经灌装零售给周边的工地食堂、夜排档、油条摊业主,销售额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故对其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
据程某交代,她为袁某和柳立国介绍业务往来,可以提取每车油约1000元的佣金。而且,她还为陕西一家粮油工贸有限公司老板李某介绍了柳立国。于是,柳立国在2011年6、7月间将劣质成品油销售给李某,销售额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
对此,公诉机关认为,程某明知是用餐厨废弃油加工的劣质成品油,仍冒充食用油进行推销、居间介绍并从中牟利,也涉嫌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销售商辩称,劣质油只卖到饲料油市场
法庭上,袁某辩称自己收购柳某的劣质油并非销往食用油市场,而是销售给饲料油市场。但公诉机关驳斥了这个解释。
据查,当时饲料油的市场价约7700元一吨,而袁某从柳某处收购的油价格约为8200元一吨,再加上运输费用等,若销往饲料油市场,做的是亏本生意,只有销往食用油市场才有利可图。另外的人证物证也佐证了公诉机关这一论点。
程某则表示,她是在网上认识柳立国的,便拿着油料样品去了河南粮油市场,结果就认识了袁某,从而做起了中间联系人。“袁某觉得柳立国精明,所以让我做第三人,这样可以做个证。”程某说,她便开始通过电话,替他们彼此交易传话。
公诉机关称,两被告人的行为危害到千家万户的饮食安全,已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后陈述环节,两人均表态认罪
在最后陈述环节,袁某和程某双双表态认罪。
袁某说:“尊敬的法官,我认罪,我错了,愿意接受法律对我的处罚,但恳请法官、检察官看在我家中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以及体弱多病的丈夫需要照顾,希望能给我一个机会!”据了解,袁某的两个孩子,分别只有6岁和8岁。由于丈夫有病,袁某被抓后,孩子只能暂时交付给家中的老人照顾。
而程某在最后的陈述中,这样说:“由于对法律的无知,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当时只是觉得有人要买,有人要卖,就在中间帮着联系了一下,我错了,我认罪,希望法官能网开一面,从轻处罚。”
昨日,开庭结束后,宁波中院并没有当庭宣判。当程某被带离法庭,她看到庭下旁听的亲友时,眼泪瞬间就落了下来。虽然,她用手捂着嘴巴,但仍然能听到清晰的哭泣声。
下周二、周三,宁波中院将在宁海法院继续开庭审理销售环节的另一起案件,将有11名犯罪嫌疑人被指控销售伪劣产品罪。届时,将会有更多“地沟油”的惊人黑幕被一一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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