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草案二审 “强制住院治疗”已被删除
2012年08月28日02:02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黄雪涛认为,以前不管监护人是否同意,患者都可以自主地要求复诊和司法鉴定,现在是患者没权利自主主张,也没有权利自己委托别人去主张,权利被监护人垄断代理,“这里面存在风险。”
昨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继续审议精神卫生法草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在做情况汇报时透露,在草案一读之后,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到北京、四川、上海、浙江、宁夏和内蒙古调研。最终再次提交审议的草案二审稿有六个方面的修改,而权力机关与民间关注的焦点还是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保护。
草案二审稿作出规定从人、财、物等方面保障中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并明确提出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
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的一份报告称,全国目前有2万精神科医生和4万精神科护士。与他们对应的则是: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1600万人,精神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这个数字还在增长,这背后又意味着其劳动力损失数千亿元。
从这个意义上说,精神卫生既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公众关注的社会问题。所以,全国人大有常委委员指出目前精神卫生领域有着精神疾病预防不力,医疗机构不足,专业人员缺乏,患者得不到及时诊断、治疗、康复等突出问题。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今年多次曝光“被精神病”的问题,也引发了社会的担忧和关注。此前黄雪涛律师执笔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就重点分析了“该收治不收治、不该收治被收治”的尴尬状况。
不过,相对于大众对“被精神病”的忧虑,前述精神科医师分会的报告则认为并非如此,“即便是当前媒体披露的"被精神病"的案例,如果进行深入持续的追踪报道就会发现,大多数由家属送入院的人的确是有精神病的,问题出在住院程序上而不是医学诊断上。因为"利益冲突"而送亲人住精神病院的案例,经过法院宣判认定的,寥寥无几。绝大多数家属送患者入院的动机,是治病。”
但是黄雪涛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被关的人出来喊冤,从医生的观点来说,他们不觉得这是个问题。但我们并不是关注没病的人的权利,我们就是关注患者的自主权不应该被剥夺和垄断。”
这些内容,在草案二审稿中有所反映。黄雪涛在细读二审稿后注意到,他们的一些修改意见已经得到体现,比如一审稿中规定,不住院不利于其治疗的可以实行强制住院治疗,现在这一条款已被删除。
另外,二审稿草案将“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机构”修改为“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精神障碍鉴定机构”,将“司法鉴定人”修改为“鉴定人”,明确精神障碍鉴定的性质为医学鉴定,不是司法鉴定。黄雪涛也认为,去掉“司法”两个字,还原了医学判断而非司法判断的本质,值得欢迎。
同时,二审稿草案还删去了有关在监护人同意住院治疗的情况下患者可以要求复诊、鉴定的规定和有关重新鉴定的规定。对此,黄雪涛认为,以前这个权利患者可以独立行使,不管监护人是否同意,患者可以自主地要求复诊和司法鉴定,现在是患者没权利自主主张,也没有权利自己委托别人去主张,权利被监护人垄断代理,“这里面存在风险。”
但有的常委委员、地方也提出,两次鉴定一般需要60天时间,时间长成本也高,对患者并不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缺乏自制力,往往不愿接受住院治疗,规定在监护人同意住院治疗的情况下患者又可以要求复诊、鉴定,在实践中会造成新的社会问题。所以,最后二审稿草案又有所修改。
不过,二审稿草案也强调了对患者权利的保障,它新增加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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