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参与绑架勒索致无辜者死亡
逃亡外地今年投案自首
庭上承认内心备受煎熬
死者妻女当庭痛斥凶手
本报讯(记者王巍)19年前,明某为索要自己的2万元钱,间接害死了无辜的刘某。今天上午,逃亡19年的明某因涉嫌绑架勒索罪在一中院受审,死者刘某的妻女在法庭上含泪痛斥明某的所作所为。
1993年1月,49岁的明某伙同他人劫持陈某后,通过其了解到刘某下落,又将刘某劫持。在此期间,由于刘某反抗,明某等人用砖头打刘某头部,并用针扎、殴打和烟头烫等方式伤害刘某。在发现刘某生命垂危后,将其遗弃在宣武医院外,此后又向陈某勒索钱财。
开庭伊始,自动投案的明某对指控事实与罪名都提出异议。“事情过去很多年了,很多我都记不清了。我与陈某是朋友,他欠我2万多元,我觉得定绑架罪太重了……”明某说应该属寻衅滋事,他明确表示与死者刘某“无冤无仇”。 据了解,明某曾在1983年因为招摇撞骗罪被判过刑。1993年,明某在西单附近做卖冰棍汽水的小买卖时,通过朋友认识了来京做买卖的陈某。
“我拿他当哥们儿处的!”明某说他给陈某买过西装,还借给陈某两万多元,但此后一年多,陈某不但没还钱,还杳无音信。
事发当天,明某在朋友的聚会上遇到陈某。“穿戴珠光宝气,态度十分嚣张,陈某说自己已经发家,但仍旧拒绝还钱。陈某被劫持后,说钱都在一起做买卖的刘某手中。”于是明某等人又将刘某劫持。
明某说,是同伴打的刘某,发现刘某不行了将他送往宣武医院,但因为自己身上没钱,所以没挂号就溜走了。
事发后,明某逃到内蒙古。今年给家里打电话时,明某母亲规劝其投案,明某随后自首,让家人通知警察自己在内蒙古,让警察去“接”自己。
“这么多年了,在我心中特别忏悔,不管刘某怎样,都有我的责任。”在法庭上,明某承认多年以来,他为刘某的死内心备受煎熬。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家属质问
无冤无仇为什么这么对他
死者刘某的妻女今天都出现在法庭上。听着明某的供述,刘某的妻子一直眉头紧锁,而刘某的女儿则默默地流泪,“我就不明白了,你与我父亲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这么对他!”刘某的女儿一边流泪一边质问坐在半米开外的明某。
明某则仰头叹气说,“在那个全民都为了‘发家致富’而奔波的年代,自己的做法情非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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