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2012年08月31日0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31日消息(记者侯艳 马闯)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昨天(30日)分组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更多利用经济杠杆促进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对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汪纪戎委员提出国家不仅要对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还要实行排放许可制度。
汪纪戎:总量控制是要落实到排放源的,就需要有分配和许可,总量控制目前只是几个重点的染源,对于一些行业特征的污染物的排放还是需要通过许可来控制。
吴晓灵委员也建议增加规定:“金融部门应将环境评估报告作为项目融资的依据之一。”
吴晓灵:现在有绿色信贷、绿色融资,凡是环评不过关的项目,银行是不能贷款的,发行债券和股票上市,如果有环境污染的项目,在证监会也是有规定的,建议在法律上也写上。
近期,四川什邡、江苏南通等地都曾因污染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在草案中,也突出了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进行监督的内容。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以及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等环境信息。吴晓灵委员建议无论项目是否存在造成污染的可能性,都应纳入环评评估。
吴晓灵:“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应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加强与公众的沟通。”把这个事情公布出来,每上一个项目是有环评书的,而且是向社会公众公布的,
范徐丽泰委员说,现在第11条第5款最后一句说到“监测数据依法公开”,我希望加两个字,即“依法定期公开”。“定期”可以是每个月公布甚至每天公布,按照当地情况决定。总之,要让老百姓及时知道这个数字。
作者:侯艳 马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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