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扩容未定房产税猜想无休止
此前一直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房产税扩容”一说,终于得到国税总局回复:扩容方案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这似乎为“箭在弦上”的房产税稍稍降了温。不过,与房产税征收有关的猜想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
进展 国税总局:扩容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在楼市经历了限购、限贷、限价为主的严厉调控之后,随着人们期待房价更进一步的回落,不约而同地将希望寄予房产税扩容。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就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反映较多的房产税、股票红利税等问题进行了回应。国家税务总局表示,由于对个人住房征税涉及面广,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
对于房产税的积极作用国税总局表示了肯定,“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增加了住房的持有成本,有利于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从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可对这一作用程度,国税总局则认为,房产税对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有一定作用,但作用是有限的。
而关于网友提出的“为何现在试行的房产税只针对豪宅,对普通住宅价格起不到任何作用”一事,国税总局表示,住房兼有消费品和投资品的双重属性,在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问题中,他们将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
其中,包括对所有权人自住的第一套住房全额免税;对存量或增量的第二套住房拟征一定的房产税;对存量或增量的三套及以上住房课以重税并实行累进税率等建议,都将成为国税总局在研究房产税扩容工作中的重点考虑。
背景呼声最高的储备政策
8月初,地方调控交出小考答卷,兵分八路的国务院督查小组陆续回京,督查情况将形成报告并上报国务院。
业界认为,未来可能出台的新政内容和时机,很大程度上视这份报告而定。
据悉,目前中央手握数项储备政策,包括提高二手房交易税、房产税试点扩容、预售制度微调等,将在强化现有政策执行为主的同时,推出部分新的调控手段。
尽管“取消预售制度”的消息先行传出并引发了地产股剧烈波动,但业内普遍认为这个政策“不靠谱”,呼声最高的仍是房产税,相比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来说,房产税扩容的可能性更大。
探究舆论、猜想铺天盖地
据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合作举办的房地产估价技术应用工作高级专业人才培训班(一期)日前已正式开班。受训人员来自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上课4个月,到评估机构实习2个月。2013年、2014年还会举办两期类似培训班。
一份来自中国估价协会的通知透露:“为搞好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并为开征房地产税做好批量估价技术准备,国家税务总局组织了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区的71名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在人民大学学习。希望一方面了解房地产估价过程,另一方面加强与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联系。”
通知中所提到的“批量评估”是针对二手房税收征收的税基,指的是采集所在城市的房地产数据库,根据不同楼盘之间、同一楼盘不同楼栋之间,以及同一栋楼不同楼层的各户之间进行价格差异调整,由计算机自动得出每一户的评估结果。
据报道,培训班一位授课人士透露,将在上海、重庆2011年启动的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开展对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一年一征;在土地出让收入日益萎缩之下,为地方政府发展教育、基建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收入来源。该人士称,在明确原则后,下一步要研究政策的执行步骤,以在适当的时机向全国铺开。
这并非房产税近期的唯一一次吹风。
另据媒体报道,房产税试点或扩至湖南、湖北。相关人士披露,2012年税收政策改革工作重点之一是在湖北、湖南两省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合并的改革试点,对企业和单位按评估值征税。
与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主要侧重解决如何将房产税征收范围从营业性房产扩大到非营业性的住宅类物业上不同,湖北、湖南两省开展的试点则将侧重于如何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由房产原值或租金改为评估市场价,并将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
知识普及
1.房产税是什么?
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对个人非营业性房产免征房产税。
2.房产税有何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3.如何计算房产税?
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来自1986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大事记
◆1986年国务院颁布房产税暂行条例,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房产税
◆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个人自住房逐渐成为主流,随后多年内房产税多次被提及,但均被搁置
◆2010年
1月国办发文,提出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
4月国务院发文,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研究制定房产税政策
9月有关部委出台调控措施,提出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庆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
◆2012年
1月住建部联合财政部评估房产税执行效果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