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蔷)自称离婚后思女心切,男子刘立以买零食为由,从街头拐骗走一名女童。今天上午,刘立因涉嫌拐骗儿童罪在东城法院受审,另一同伙刘存亮也同时受审。
今天上午10点40分许,40岁的刘立被法警带入法庭。刘立是本市房山人,光着头,留着小胡子,说话急且洪亮。法官在送达起诉书时发现他说话特别急躁,以为其有精神障碍,后来查看得知,公安机关已对其做过鉴定,证明其有完全责任能力。
据办案人员介绍,刘立离婚后,因前妻拒绝其探望亲生女儿,致使其出现慢性持久性心因反应。2012年5月30日15时许,刘立与刘存亮进城寻找工作,途经东城区东四十二条胡同东口时,见到被害人马梓涵。因感觉马梓涵非常可爱,刘立遂起意将马带走,自行抚养。后刘立、刘存亮以给孩子买零食为借口,将马梓涵拐骗走。后二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我没意见,”刘立在法庭上自愿认罪,然后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述自己拐骗幼女的经历。案发当天,他和租住自家房子的房客刘存亮去北京找工作,来到东直门时,恰巧遇见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和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当时小男孩喊爸爸买冰棍,我就转身看见他了,”刘立说,一见这俩无人照管的小孩,他觉得很好玩,就对小孩说“叔叔带你去买冰棍”。
刘立和刘存亮带着两个孩子,在胡同里转了半天,买了雪糕和汽水。然后小男孩说要回家,就独自走了。刘立、刘存亮带着小女孩又在胡同里溜达了半天,然后决定去坐地铁回家。在地铁里,刘立和刘存亮走失了,刘立独自带着小女孩回到了位于房山的家。谁知道刘立的父母一看儿子带回个陌生孩子,当晚就把他和孩子轰出了家门。刘立只好带着孩子去了一个农家院租住了下来,直到5天后警方将其抓获。
“小女孩老管我叫爸爸,我心里特高兴,”刘立在法庭上说,警察来抓他时,小女孩还喊着“不要抓我爸爸”。他告诉法官,刚遇到这个小女孩时,孩子挺脏的,后来他带孩子买了新衣服、新旅游鞋,理了发,还每天带她去水上乐园玩。刘立一再说自己太喜欢这孩子了。
据悉,小女孩的父母是外地人,在北京东四经营一家饭馆,他们来接孩子时,发现孩子变得特干净。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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