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姐试驾价值百万元的福特野马时撞到了墙上,导致车辆报废她因此也惹上了官司。销售该车的4s店北京丰宝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杨小姐告上法庭,索赔108万余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质疑车辆有隐患
29岁的杨小姐有5年驾龄,参加过英菲尼迪组织的赛车活动,取得了女子全国组第三名的成绩。 “这辆车本身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已经不具备上路条件。” 杨小姐说,经她申请,法院委托有关部门对涉案车辆的轮胎现状进行鉴定,结论为该车左后轮胎的胎面花纹已磨损到磨耗标志,应停止使用。
庭审时,杨小姐说,她是收到原告邀请才去试驾的,原本在某公园试驾,后改为公园外的社会道路上。原告只和他们签订了试驾协议,但并未介绍车的安全性能和注意事项。上路前,她还特意询问过车辆的手续、保险情况,陪驾人员表示手续齐全。但实际上,该车并没有上牌照,因而也没有保险。
杨小姐说,事发时因前方一辆车行驶缓慢,她便从左侧借道超车。但车子回到原车道后却发生了侧滑,导致车尾右甩,撞到了左侧墙上。她说,事故发生时车速并不快,时速大约在60公里至80公里间。根据鉴定结论,该车本身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发生事故的几率非常高。一旦有情况出现,必然会出现侧滑的问题。而此案是由于发生侧滑导致的事故。
原告称曾告知注意事项
原告否认其没有在被告试驾前介绍过该车的情况,称已提醒被告在操纵中不要紧转方向和急踩油门,否则容易出现侧滑。代理人说,杨小姐属于超速行驶,交警勘查时没有发现刹车痕迹,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其负全部责任。其他四位试驾人员没有出现任何状况,说明该车辆没有问题。原告也安排了人员进行陪驾,在整个试驾活动中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原告还指出,事故车胎是美国原装车胎,至事故发生时,行驶公里数不到1000公里,结论不符合常理。轮胎的鉴定机构是由被告单方委托的,而且鉴定结论中也没有说明车胎与发生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故不予认可该鉴定结论。
昨天,与杨小姐在同一车里试驾的田某出庭作证。由于该车撞墙,导致田某受伤。他说,当时杨小姐的车速不算快。试驾之前,工作人员并没有介绍相关的车况和注意事项。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晨报记者 颜斐
案件回放
原告起诉称,今年2月4日下午1点30分许,被告一行五人来到原告野马专卖店看车,五人分别与原告签订了试乘协议书,杨小姐第五个驾驶该车。其间,她自东向西行驶由于操作失误撞墙,致车辆报废,同时将墙边思域小客车撞坏。原告认为,由于被告操作失误造成这起事故,故要求被告赔偿车辆全部损失及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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