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购到底水有多深? 律师称勿存侥幸心理
2012年09月15日15:11
来源:解放网-解放日报
对于网购爱好者们来说,“代购”一定不陌生,凡是买家想得到的商品,几乎都有卖家提供代购服务。买家选择代购最主要的动因无非是因为价格,由别人代购,可以用更低的价格买到同样的商品,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最近空姐代购被判11年案件令代购成为敏感词汇,尤其是海外代购。海外代购卖家怎么做生意?谁是专业卖家,谁是业余卖家?谁是代购产业链上的消费者?海外代购的常客们又有怎样的喜忧?本期特别策划将一一解开这些问题。
专业代购:微博做宣传 闻风开“小号”
出门时一个空箱子,回家时却变得沉甸甸。这样的人很可能就是职业代购卖家。不过,“人肉背包”已是职业代购的初级模式。如今,海外代购主要发展到三大类,一类是个人去国外购物或专业的代购团队去海外购买目标性商品,运回国内后再销售;二类是个人卖家通过海外购物网站邮购,再进行代购;三类是海外卖家通过自身所处环境优势,帮国内买家代购,再邮寄给买家。
目前,比较受追崇的海外代购包括美国代购、欧洲代购和日本代购。据悉,美国代购一般以化妆品、营养保健品、母婴产品等为主;欧洲代购的最大客户群目标各类奢侈品牌、手表等;而日本代购数码电子产品、潮流服饰、公仔手办和母婴产品最受欢迎。
自微博走红后,这个即时交流的平台成为代购卖家相继进入的营销阵地。记者在新浪微博搜索含有“代购”的用户,显示有超过500个结果。据了解,这些微博一般都是淘宝店铺的宣传渠道,上传商品的介绍后可以在转发中吸引更多潜在买家,而它们大多会在微博中注明主营业务以及淘宝店铺地址。
全职从事美国代购的金小姐告诉记者,自从开通微博后,客户群增长翻倍。金小姐发现,大多数客户都对奥特莱斯的折扣品感兴趣,于是将重心放在这里。金小姐每次在逛商店时,看到性价比高的折扣商品,立刻拍照发微博,并附上价格和尺码,按照粉丝留言先后顺序进行预订。等她采购完毕,再统一把这些货物登到淘宝店铺里,把链接给相应的买家。金小姐从中统一收取5%的代购费,由于价格明朗,微博直播,再加上高性价比的商品,使得她的代购小店人气高涨,微博粉丝也已经超过1万人。 “奥特莱斯里的商品有时候只有两三折,我一发布到微博上很快就有人"秒杀"。 ”金小姐说。
据悉,目前私人代购卖家(非注册公司性质)大多以淘宝网以及一些论坛为根据地。记者在淘宝网搜索“奢侈品代购”,结果显示1400多家店,最高的信用已经到达五皇冠级别。一家主营奢侈品欧洲代购的卖家承诺,商品都是从巴黎代购回来的,可以提供专柜小票。当被询问到是否能够接受专柜验货时,该卖家以“由于代购人数太多,专柜目前也不接受验货服务”为由婉拒。
记者在淘宝上询问多家本地代购关于发票和渠道的问题都没得到回复后,一位曾从事过代购服务的商家表示,代购渠道基本上就是3种,除了需要缴纳各种税费的正常运输渠道进行海外代购外,通常卖家们都是通过私人包裹邮寄或者个人通关带货。被抽查的几率相对低,“逃税”的可能性稍大。所以后两个途径皆为灰色地带。同时,她也告诉记者,目前网上的代购商家大多都有逃税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价格优势。
另一位在某旅行社工作的导游小琴透露,她偶尔会利用带团的机会带一些海外商品回国销售。因为公司有规定不能从事代购,所以她只选择如化妆品这种体积小的物品,每次量也不是很多,总价不超过几千元。由于她每次带团的地方不确定,买家收货周期也不固定,只有熟客才愿意购买。小琴说:“每次出境的话,机场免税店里带几条香烟回去总是免不了的,销路有保证。”
而对网上打着的所谓“空姐代购”的店铺,记者也以买家的身份进行了询问,他们中有的表示自己并非“空姐”,一般是和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比较熟,飞一次国外航班可以带回大量的化妆品。
记者就此咨询了一家航空公司不愿透露姓名的内部人士,他告诉记者,公司有规定,乘务人员不得从境外替他人捎带商品牟利,一旦发现不仅会面临停飞的处罚,还可能受到法律的惩处。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可能每家航空公司不一样,但不管怎么规定,最终都要遵守海关的相关规定。提及执行方面,该人士表示,公司在界定乘务人员是“捎带”,还是“自用”上有难度,所以目前为止他并没有听闻哪个乘务人员遭受到惩处。据悉,空乘人员和乘客一样,出入境时都要过关检查,只不过走的是快速工作通道,但是检查的细致程度丝毫不减,违规携带过多的物品也会被查扣。
在此次“空姐代购”事件的影响下,不少卖家“闻风而动”。近期,就有几家淘宝皇冠级别的代购卖家,先后向老顾客群发旺旺消息,内容是告知自己开设了新店,请收藏并光顾。在记者一再地追问下,某旺旺客服 “番茄”告诉记者:“老板怕"树大招风",开个新店转移视线。 ”还有一些卖家在店铺中特意注明“报价已含海关运费关税”。
业余代购: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每到周末,小盘都要去住所附近的名表店转转,看看有没有新货到。
在某公司海外发展部工作的小盘,已经在西班牙马德里待了8年多。对这个城市的大多数地方都非常熟悉,尤其是住所附近的名牌店和买手店。
小盘说,最开始没有想过要帮人代购什么,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买了很多名牌。小盘在国内时就是一个潮人,酷爱各种名牌包包、手表等奢侈品,到了西班牙更觉得如鱼得水。“因为当地的奢侈品实在太便宜了。 ”以古奇的女士包为例,即使在欧洲的专卖店购买没有折扣的正价商品,用汇率折算,再减去8%至12%的退税,也至少比国内便宜3成。而且西班牙还有很多奥特莱斯,一年四季都有打折奢侈品卖,运气好的时候,像普拉达、范思哲这样的大牌都能有三折特卖,款式还都不难看,那个价格和国内比简直就是“白菜价”。更让小盘欣喜的是,住所附近还有很多买手店。这种买手店在欧洲很普遍,一般都经营数十年,不知道老板从哪里搞到货源,但货品绝对正宗也绝对便宜。很多在欧洲名牌专卖店都不打折的新品,在这里都有7折左右的折扣,这一算下来可能比国内售价便宜一半以上。在马德里这几年,小盘给自己添置了不少心仪的奢侈品。
上个周末,小盘又出门采购了。 “包包、皮带什么的,最多每次回国的时候帮国内的朋友买个一两件,绝对不在这里面赚钱。我主要代购的是手表。一方面我在国内认识一些喜欢手表的朋友,本身有这个圈子,从这里带回去的手表,不愁没下家买;另一方面我自己非常喜欢手表,就算卖不掉,也可以自己珍藏,只要挑得好,总能保值升值。”小盘总是在西班牙和国内两头跑,每次回国都会带回三四块手表。
小盘带记者与朋友一起去她经常购表的名表店。一进门,小盘就熟门熟路地招呼外国销售员拿些新款式出来。这里好像名表大卖场,各种档次的品牌名表都有卖。在她的指点下,记者的朋友买下一块宝格丽女表,入手的价格比国内便宜4成左右。小盘说,这家表店对熟客一般提供一定折扣。手表价格昂贵,虽然折扣幅度不大,也能省下不少钱。而且有时候购买一款手表可能要提前很久预订,由于手表的价格一直在上涨又奇货可居,最终到手价也会水涨船高,不过店家对熟客却可以保持原价。
要成为这里的熟客并不容易。小盘说,自己至少在这里购买了20多块手表后才被老板当作熟客。现在只要自己一到这家店,营业员会拿出不对外展示的各种新款手表供她先挑选。在她印象中,代购过的价格最高的一块手表要80多万,从预订到拿货等待了半年多。
小盘究竟每次能从代购中获利多少,她并不愿意多说。一位在小盘口中的爱表人士圈子“混迹”的人士告诉记者:在圈子中,大家最初都是因表结识,然后通过玩家的聚会来扩大自己的社交圈,有时相互会交换购买对方手中的手表。价格嘛,因为大家都是懂行的人,会谈拢一个合适的价格。像小盘这样常年在国外,购表本来就相对便宜,利润应该还是蛮高的。而且在国外购表都有退税,因为手表价格比较高,最后退回的税款也是不小一笔钱。
买家也有烦心事
卖家有卖家的难,买家也有买家的苦。想找代购买东西能省点钱,可有时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要问喜欢找海外卖家代购的买家最怕什么?那一定是受骗上当,把仿货卖家当成海外正品代购。网购资深买家小岑向记者讲述了她初涉代购时的经历。当时,她还在学校念书,经济自然不太宽裕,而囊中羞涩的她又非常想购买一条美国某品牌的银质手链,在专卖店看了好几回,既舍不得买,又舍不得放弃。这时,朋友告诉她在香港或者美国购买这条手链的价格要比内地便宜两三成,她可以到网上找海外卖家帮她代购。小岑算了算,美国的价格十分划算,即使要支付给代购卖家一定的代购费用,还是能省不少钱。于是,她决定代购一把。
经过在网上的反复比较,她选定了一家名为 “XX美国代购”的两钻店铺,这家店代购的全部是美国本土品牌,显示的信用记录也不错。虽然心里没什么底,但看在价钱的份上,小岑还是下了单。到货时间比预想的要快,小岑两天后就收到了快递包裹,可打开一看,她先是喜后是恼。初看商品没啥问题,包装、标签一应俱全,但仔细的小岑对比了她在专卖店试戴时拍下的照片后发现,这条手链上的吊坠排列和专卖店里的完全不同,这样来看,这条手链无疑是件仿品。后来几经折腾,手链终于退掉了,但至今想起,小岑还是“后怕”,“当时一条手链的价格相当于我两三个月的生活费呢,幸好伪海外代购发给我的是一件有点粗制滥造的仿品,如果是件高仿货品,我根本无法判别真假,可不就上当了嘛。 ”
小岑再次海外代购是她工作之后的事情了,她重拾信心是因为她学到了一招:让买家从海外直接发快递到她手上,一般情况下,从海外发回仿冒商品的几率大大降低,有时在与卖家沟通的过程中,这招还能直接拆穿那些假冒海外代购。不过,直邮了没几次,小岑又碰上烦心事了,因为她“被税”了。由于海外发到国内的快递包裹需要通关,有时被抽查到的包裹需要补缴税款,因此,选择直邮的买家都担心自己的包裹被加税。小岑那次“被税”的包裹里装着两只某品牌女包,她是买来送人的,因此要求卖家不要剪掉标签,或许正因为如此,才更容易被加上关税。小岑记得当时一共补缴了六百元税款,算下来和国内购买价格相差无几了。
小岑说,除了自己的代购经历,她还听说了不少朋友、同事的代购逸事。最可怕的要数,代购几万元的爱马仕包袋买到的竟然是A货。她推荐记者去看看网上专门踢爆假冒奢侈品代购的几个“专家”微博,微博上一方面是揭露各种假货卖家,一方面也能让我们学到不少辨别真伪的技巧。虽然小岑经过多年代购的实战磨炼已经能绕开大多代购陷阱,但她还是再三提醒:“网上代购奢侈品,还是要三思,不要为贪图一点小便宜,而上了大当啊! ”
事件回放
离职空姐代购案始末
本报记者 杨群
代购交易近年来日益增多,部分消费者对此司空见惯,对因代购牟利而判刑的“离职空姐代购案”无法理解。然而,据立案侦查,这位前空姐及其男友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多达数十次以客带货方式走私化妆品进境,并通过淘宝网网店销售牟利,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元人民币。此外,他们多次走私过程中,曾不止一次被海关查获,此后却继续这样的行为。对于这起典型案例,从法律角度量刑是否严苛暂不探讨,但基于现行的法律法规,了解始末细节,或许有助于我们理解代购买卖背后的违法风险。
2009年,李小姐在淘宝网注册经营“××小店”,从国内其他网店购买化妆品后加价销售。选择货源时,她发现一家淘宝店铺价格较低,于是多次在该店购买化妆品,并认识了该店经营人张小姐以及张小姐当时的男友褚先生。后来,李小姐通过褚先生拿到韩国新罗免税店的内部账号,通过这个账号购买化妆品获得的折扣比新罗免税店网上标价还要低约5%。
褚先生与张小姐分手后,自己又开了一家网店,由于褚先生长期在韩国,没有时间经营网店,他和李小姐约定:自己提供免税店账号并在韩国帮助李小姐付货款,帮助李小姐核算如何购买能取得最大优惠,李小姐则帮助褚先生经营这家网店。
李小姐在实际经营时,网店有买家下单订货,她便用免税店账号将相应商品放入购物车,订单的货物数达到一定数量,当利润减去机票费用还会有剩余时,再确定机票时间,然后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褚先生联系通知付款,付款完成后李小姐再到韩国,从韩国返回国内时,在仁川机场新罗免税店出示其护照和登机牌就能成功提取预先网上购买的化妆品,将化妆品放进事先准备的行李箱或背包中在登机口办理行李托运,携带入境。
2010年底,李小姐让男友石先生辞去工作,与她一同经营化妆品生意,李小姐又让褚先生用石先生的身份信息在新罗免税店注册账号,用于购买化妆品。这样石先生就可以单独去韩国带化妆品回来。石先生携带超量化妆品进境也没有申报缴税。
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间,李小姐共去韩国带化妆品29次,石先生去韩国带化妆品17次,均未向海关申报,其中2008年4月19日和2011年8月30日两次携带化妆品进境分别被沈阳机场海关和首都机场海关查扣。
在多次现场查获的走私化妆品、免税店订货订单、出入境记录、支付宝账号及银行卡交易记录以及电子邮件等证物以及多位证人证言面前,嫌疑人对其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李小姐、石先生多次从韩国免税店购买大量化妆品,主观故意超额携带进境且未向海关申报纳税,在网店销售牟利,行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褚先生明知李、石走私化妆品,为其提供帮助,尤其是帮助其在韩国完成购买化妆品的付款环节,并借此让李小姐为其经营网店、间接获利,行为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专家观点
还有多少“司空见惯”,踩了法律“红线”
我们身边司空见惯的代购行为,竟然踩到了法律的“红线”。那么,在我们身边还有多少类似的事儿呢?
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旦查实那要严惩,这个大家基本都知道的。虚开普通发票呢?这也是犯罪。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民商部主任马海容律师说,现在很多公司的普遍做法是,为了开支方便,或为了将某项特殊资金用完,先将资金以虚构支出形式转给服务行业,然后再从服务行业转入单独开设的账户以备其用,还有的公司直接将个人消费发票抵充入公司账目后再换出资金给员工发福利。这都属于虚开普通发票,如果虚开金额在两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100张以上的发票,就可能已经触犯了虚开发票罪。
拖欠信用卡账,有些人却一点都不着急,以为最多被银行加收高额滞纳金。马海容说,其实不是这么简单。法律上有一项罪名叫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其判断的原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超过1万元(本金),经发卡银行多次催讨,3个月内仍未归还,则构罪。其中有两个关键性的标准是,“1万元”和“3个月以内”。当然,有些持卡人确实出现还款困难,就另当别论。他们可以及时向银行说明情况,并拟出自己的还款计划。对于这种有意愿而暂时无能力还款的,法院更倾向于通过民事法律调解,而不会以刑法来量刑定罪。但如果是对银行的追讨避而不见,并满足“1万元”和“3个月以内”两条标准,最终可能要被划入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
私拆他人信件这种行为,很多人还以为只是道德问题。其实,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马海容说,《刑法》第252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这里的“隐匿”,是把他人信件私自隐藏起来不交给收信人;“毁弃”,是指将他人信件毁坏或丢弃;“非法开拆”,是指未经收信人许可而又无法律依据,擅自开拆他人信件。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隐匿、毁弃、开拆他人信件次数多或数量大,给收信人或发信人的人身、财产、精神等方面带来严重危害,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等情形。
窃取商业秘密肯定算犯罪,但如果将客户信息、企业重要信息透露出去是不是也算犯罪呢?马海容说,有可能算犯罪。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莫名其妙地接到一个客服电话,可能是推销什么东西,对你的家庭情况、个人信息,甚至存款和理财情况都了如指掌。这说明,咱们的个人信用资料“外泄”了。其实,《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马海容说,现在有很多我们司空见惯的行为,其实已经踩了法律的“红线”。只是由于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等原因,这些行为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很多人也就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继续踩着“红线”。但随着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这些行为迟早要受到制裁。
小编提醒:法律空子难免有,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随便钻。法律是严肃的,不是摆着玩儿的,现在你觉得没事,哪天被逮到了,后悔可就来不及了。本报记者 唐烨 郭艺珺 陆绮雯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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