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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警方的协调,唐先生(中)和吴维(右)向马先生道歉,三方达成互相谅解 本报记者 叶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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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晚,西安的唐先生认为自己很倒霉:在公交车上丢了钱包;
同车的马先生感觉很生气:看见别人丢东西了,热心提醒,却被误认为是小偷,而且发生了肢体冲突;
而同车的吴维(化名)觉得很搞笑:自己急着赶路回家,却莫名其妙地就和本来素不相识的马先生打了起来。
最后,当事三方都到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六大队接受民警的调查调解处理,没了好心情不说,还浪费了一晚上时间。
公交车上三个陌生人吵起来
9月14日晚,唐先生和几个同事坐601路公交车前往东大街的单位开会。晚上9点半,市民马先生也上了601路公交车准备回家。而市民吴维陪自己家人逛完大雁塔后,也坐上这一路公交车准备回家。
上车后,坐在公交车最后一排的唐先生突然发现自己的钱包丢了。“钱包里有600多元钱,上车前还在呢!”唐先生说,发现钱包丢了,他就在车里喊了起来,这时坐在他们前面的一个男的就告诉他,钱包好像是一个小孩偷的,但那小孩得手后就跑了,没上车。
“这个男的来给我们说话时,还说自己的钱包没有丢,好像有点幸灾乐祸的意思,于是我们就有点怀疑是他偷了钱包。”唐先生说,当时他和几个同事就与这名男子争论起来,并提出了自己的怀疑,要打开这个男的单肩包看一下,但对方不愿意。于是他们就打了110,接线员让他们给公交司机说,司机便把车停在路边,等候民警前来调查。
解决不了三人去了公交分局
当时车上的乘客都坐满了,还有站着的人。马先生说,看到有人丢了钱包,自己上去热心提醒,实在没想到会被误认为是小偷,而且还要搜自己的包,他觉得很生气,认为这是对他的侮辱,于是也报了警。
公交车停在路边等待民警时,着急赶路回家的吴维坐不住了。等了一会儿后,吴维就跑去问司机啥时间能开车,司机说他也决定不了,得去问后面丢东西的人。于是,吴维又跑到后面去问丢了东西的唐先生怎么回事,结果没说几句话,就和热心人马先生发生言语冲突,最后冲突升级,演变成了肢体冲突。冲突中马先生的脸上和身上挨了几拳,眼镜腿被打断,吴维的脸部左眼位置和脖子后面被抓伤。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当事的三方都没想到。赶来处理的派出所民警看到这种情况,就让同车的其他乘客下车换乘其他车,让当事的三方去公交分局处理。
警察化解矛盾调解纠纷
9月15日零时许,记者赶到公交分局第六大队,见到了当事的三方。失主唐先生今年26岁,热心人马先生今年34岁,吴维年纪最小,22岁。
六大队的朱警官和同事正在了解事发经过。失主唐先生说,他太倒霉了,丢了钱不说,还耽误了去公司开会。热心人马先生说,他认为他的行为是在学雷锋做好事,但竟然被认为是小偷,他很生气。吴维说,这个事太搞笑了,本来和他没什么关系,没想到会发生肢体冲突。
在听完三方的陈述后,朱警官有了自己的判断,决定对三人都进行批评教育,化解矛盾,调解纠纷。朱警官说,失主和吴维都很年轻,处理事情时有些简单急躁,说话时不注意方式,欠考虑,让对方听着不舒服,结果就发生言语冲突,继而冲突升级,发生了打架事件。而这种行为的后果是:身体受伤害,经济受损失,轻则心里不痛快,重则人身失去自由。
调解之后三人各回各家
“其实对当事三方来说,这个事情应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朱警官说,对失主唐先生来说,丢东西后应该及时报警,怀疑别人可以,但不能擅自去搜查别人的包,而且怀疑别人要有证据,下一步的工作应该由警方进行。这种行为方式欠妥,要提出批评。
对热心人马先生来说,在对待小纠纷、小矛盾时不要认死理,作为比对方年长的人来说,应该得饶人处且饶人。
而对于吴维来说,着急赶路回家,再加上年轻,脾气太急,说话的方式让对方听着不舒服,导致了事件的升级。
朱警官说,现在不少人在处理问题时,都采用了“手电筒方式”,就是只看见了对方身上的不足和缺点,而没有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没有反省自身在面对问题时是不是有不妥之处,从而导致小纠纷变成大矛盾。就像发生在公交车上的这件事,本来素不相识的三个人,因为处理方式的不到位,最后都浪费了时间,而且还受了皮肉之苦,实在不值得。
最后,在朱警官和同事的耐心调解之下,唐先生和吴维给马先生道了歉,凌晨2点多,大家出门各回各家。而这时,陪失主唐先生来的几个同事,已经在六大队的沙发上东倒西歪地睡着了。
本报记者赵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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