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票治超遭质疑 专家建议用硬性留滞代替罚款
2012年09月18日11:4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事件】
河南省郑州市以购买月票来代替超载治理的行为。不少司机质疑,当地的道路超载超限专项治理不是为了治超而是为了罚款。
中广网北京9月1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河南省郑州市以购买月票来代替超载治理的行为受到质疑,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叶闪对此发表评论。
叶闪:昨天中国之声重点关注了郑州以购买月票来代替具体的超载治理行为,在报道当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怪圈似乎已经形成,就是路政部它不罚款就没法治理超载,而对于司机来说,不超载似乎就无法生存。
我想在这个怪圈里面,超载和治理超载的双方实际上是形成了一种对赌的默契,路政部门赌司机上路肯定会超载,不超载就没钱挣,没有动力上路,而司机则是去赌路政部门一定会处罚,而且肯定会采取以罚代管的措施。我想这个双方对赌的默契实际上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有可能被打破,一种就是超过一定比例的司机主动不超载,能把运输价格重新拉起来,有利可图;另外一种就是路政部门就不再以罚代管,而是采取其他更有效的方法来治理超载。我想就前一种可能性而言非常低,因为在货车司机这个市场当中,实际上是已经形成了超载这种劣弊驱逐不超载这种良弊的事实,要将这个市场风气重新端正起来的话,需要有足够多的司机自律。这个时候人们可能会想到在这方面实际上能够起作用的一是运输业的行业协会,二可能是司机所属的工会,这两个组织能够将司机这种自律的行为放大,而且能够将司机的力量凝聚起来,重新去定义相关的运输承运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博弈,既能够实现司机的利益,又能实现司机不超载,但遗憾的是,我们都知道,目前这部分的现实恐怕并不让人高兴。
更有可能在短时间之内实现的,就是路政部门是否应该采取其他更有效的方式来治理超载,而不是倚重罚款这种方式。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解答起来其实是非常简单的。因为任何一个行政措施他必须符合行政法的相对性原则,也就是说你这个措施必须要和想解决的问题相对应,如果罚款没能制止超载的行为反而出现以罚代管的手段,成为其他某种谋利渠道,这个措施就失去了意义。如果我们设置一些其他方法,比如说我不罚你款但你必须要留滞一天,把什么地方的货卸下来。也不是没有地方上是这么做,已经取得了一些相关的经验。我想这种措施的话完全可以推广一下,干脆你就可以不要罚款,而采取硬性留滞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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