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娜周斌
糯康被其犯罪集团成员称为“教父”,但在今天的法庭上,这位“教父”有失风范。面对我国检察机关的指控,他矢口否认自己策划了“10·5”惨案、“4·02”劫持中国船只案,称“他们(其手下)自己干的,我是事后知道的”。
“糯康翻供不影响对其作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及他所犯罪行的认定。”“10·5”案专案组证据组组长聂涛休庭时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公安机关在前期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糯康罪行。
9月20日上午9时30分,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44岁的糯康身穿长袖T恤,带着一脸莫名的笑意,在法警押送下走进法庭。
“你们这个集团的首领是谁?”
“是我,他们都叫我老大,大哥。”面对公诉人的发问,坐在被告人席上的糯康承认,同台受审的其他5名被告人均是自己的手下。但他称,自己是案发几天后才从电视上知道了这件事;所有的事情都是手下桑康、伊莱、翁蔑等人所为,他甚至连有没有收到赎金都不清楚。
庭审中,这位曾经在“金三角”地区横行一时的“老大”,将罪责全部推给了手下,反复强调“我在寨子里,其他人在水上”、“我没有去,是他们自己作主去的”。
当公诉人问:“在你们这个组织里,其他几名被告人是否都要听从你的命令时?”糯康非常干脆地回答:“不听我的命令。”
但接下来相继受审的其他5名被告人的供述,却将矛头一致指向了糯康:联系泰国不法军人、锁定目标、劫持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均是糯康一手策划指使的。
糯康集团领导人之一桑康当庭指证是糯康组织策划杀害中国13名船员。他说:“中国船只在湄公河上不交保护费,还拉缅甸军人来围剿我们,使组织受到了巨大损失,糯康就想报复中国船员,交待要将他们捆绑后杀掉。”
庭审中,糯康集团另外一个领导人依莱也指认是糯康指使他们杀害了中国船员。他说,团伙中所有的事情都必须得到糯康的同意才能做。2011年9月27日,糯康要求他盯住湄公河上过往的中国轮船,他与岩湍等人选定了作案地点;10月3日,他与弄罗前去与泰国军人谈判,泰国军人同意帮助他们。
依莱还说:“10月5日,翁蔑给糯康打电话说他劫持了两艘中国船只,糯康说‘你杀一个也是杀,不如全杀掉’,下令全部枪杀。”于是,他们就赶往事先选好的作案地点,开枪射杀中国船员,泰国军人赶到后,也对中国船只进行射击。泰国军人参与此案可以通过查获毒品立功;而糯康则可以获得泰国军人提供的武器弹药,并在出入一码头时获得方便。
下午的庭审中,直接上船参与了“10·5”案件的被告人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均供述,糯康是组织的“老大”,行动后,他们回到散布岛上第一时间就见到了糯康。糯康对所有参加这次行动的成员进行了训话,让他们千万别把这件事情说出去,“如果谁说出去就打死谁,包括妻子、孩子都一起干掉。”训话后,糯康还给每人发了1万泰铢和5颗毒品。
“糯康在今天庭审中的这种反应,进一步证实了糯康作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狡诈性格,也表现了糯康不敢面对庄严的法庭以及可能受到的严厉惩罚。”聂涛说。
本案公诉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凌告诉记者,除了糯康,本案其他被告人都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且对涉案人员做了相应的指证,能够呈现出整个犯罪过程。随着庭审的继续,公诉机关将在法庭上出示大量证据,证实糯康所犯下的罪行。
本报昆明9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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