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9月24日电(李新锁)24日,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在太原重奖“治超”优秀单位和个人。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山西“治超”经验弥足珍贵,山西的治超成绩特别显著。五年间,山西交通超限超载率已从13%下降到0.2%以下,共有860余名官员因治超不力受到问责、查处。
当日,山西省“治超”领导组共表彰3个“治超工作优秀市”,11个“治超工作优秀县(市、区)”,116个“优秀治超站点”等。其中,针对治超工作优秀市,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将分别安排公路建设资金经费补助2000万元,针对治超工作先进市,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将分别安排公路建设资金经费补助1000万元。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山西是中国的煤炭基地和能源大省。过去,山西非法超限超载现象非常普遍,不仅影响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畅通,而且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
山西“治超”5年,全面建立了市、县两级“治超”常设机构,实现了机构独立、编制明确、人员固定、经费保障,健全了常态“治超”机制。据了解,从2007年底启动新一轮“治超风暴”以来,山西共有860余名官员因治超不力受到问责、查处。其中,县处级干部14人,1名县长被免职。据统计,山西每年有超过十亿吨的货物通过公路出省。受经济结构和利益驱动的双重影响,山西一度沦为全国超载超限问题重灾区。
官方数据显示,2007年以前,山西因超载损毁公路2000公里,形成危桥827座。据山西省交管部门统计,2007年以前,山西每年因超载造成的交通事故占公路交通事故的1/6,死亡500多人。
山西省治超办表示,长期以来,山西交通运输超载现象屡禁不止,部门“各自为政”,执法“各谋其利”,处罚“各执一词”,严重侵蚀政府公信力。
在此背景下,公路“三乱”现象时有发生,给外地游客和投资者留下恶劣印象,严重损害山西对外形象和招商引资环境。2007年12月,山西强力推出新一轮“治超风暴”。山西省人大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山西省“治超”领导组的汇报,颁布《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针对在以往“治超”中执法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山西省政府出台《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及《实施细则》,规定各县(市、区)为本行政区内“治超”责任主体,市、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意见》首次明确了地方政府在“治超”中的主体地位。《意见》还明确了交通、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在“治超”中的责任划分。
此外,山西省政府第一次将“治超”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内。五年“治超”,山西道路运输超限超载率从13%下降到0.2%以下,道路交通事故比前三年减少4590起,死亡人数减少1200多人。
山西省治超办主任崔国红表示,山西“治超”虽有成绩,但仍面临严峻形势。未来,山西将按照“思想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口子不开”的原则,坚决实施“治超”责任倒查不手软,“对有禁不止、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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