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村主任占20套房 “能人治村”模式需反思
原标题 [“村主任占20套房”的能人治村模式需反思]
温州乐清市柳市镇山弄村,征收村民土地建成32层高的大楼,价值10亿元,本属于村民的住宅和商铺却与村民无关。在村民安置房名单中,村委会主任黄龙川占有安置房20套。(9月23日中国经济网)
潘长江曾经主演过一部电影《别拿村长不当干部》,虽然电影中的村长形象很底层,很幽默,很敬业,但实际生活中没有什么干部级别的村长可真是应了这部电影的名字了,千万别拿村长不当干部,村长的能量,可能有时候发挥起来要超过一些厅级干部,一个小小的村委主任竟然能一次将20套房子收入囊中,这可真不是一般的官员所能做到的,为什么这个叫做黄龙川的村主任能将20套房子据为己有呢,关键的原因恐怕还是农村基层治理过程中监督的不到位以及对“能人治村”模式在制度设计上的不健全导致。
所谓“能人治村”,就是在一些地方的基层农村,村主任一职往往是选一些在地方村民眼里比较有“能耐”的所谓“能人”来担任,而这样的选举往往是在地方领导的提名下,村民以高票通过,但新官上任之后的监督却往往流于形式,其结果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好碰上一个品质和能力都俱佳的好主任,好村长,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大家都很满意,村子和谐,各项工作都走在前面;另外一种情况是,这个被大家充分信任的村长,在上任几年后,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在任上为所欲为,大肆侵吞村民公共财产私肥,最后村民上访告状无门,只能继续忍气吞声,因为这种村长一般都是“手眼通天”的人物,在村民的眼里,他们都是和“县上和市里有关系的人”,是得罪不起的,所以,也正是这种畏惧情绪让很多村民敢怒不敢言,长此以往,必然形成少数地方的村干部沆瀣一气、称霸一方的局面,这对于党和政府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破坏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在“能人治村”的模式之上,是不是首先应该考量“能人”的德,唯有品德过硬,在村民中间有较好的口碑的人,才有资格担任村支书一职,否则仅仅是凭着某人脑袋瓜好使,会招商,会搞关系就将这种人放在村干部的位置上,无疑是对村民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党和政府的形象不负责任。
其实从近些年一些地方的基层村干部的贪腐案件来看,出事的往往都是一些地方的所谓“能人”,这些人由于家族势力庞大,人头脑活络,得到了来自上级领导和家族势力的支持,但因为缺乏相应的监督,由此对基层民主和地方经济所造成的破坏也是巨大的,因此,加强对基层村干部的廉政审计,加强对基层民主建设就显得十分有必要,而举报渠道的不畅通,是很多基层村霸长期得不到法律制裁的原因,因此有必要在信访方面加强对基层信访渠道建设,让老百姓不仅仅是靠媒体曝光,而是靠畅通的信访渠道来维护集体和个人权益。
一个村主任20套房子在当代中国的农村虽然不是什么大新闻,但也足以让人感觉“震撼”,加强中国最基层的领导班子建设,问题依然很多,但首先应该完善的是监督,让敢侵占20套房子的贪欲被制度给遏制,这才是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同时也是对“能人治村”在制度上的一个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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