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晚报
记者 鲁燕
林老太(化名)坐公交车去碧沙岗公园,到公园西门站准备下车时,公交车突然发动,她赶紧去拉身边的拉环,拉环却脱钩了,致使老太太摔伤。
去年10月28日下午,62岁的林老太乘坐49路公交车去碧沙岗公园玩。
“到公园西门站了,我准备下车时,司机突然发动车,我赶紧拉头顶上的拉环,但没想到拉环脱钩了。”林老太踉踉跄跄后退了五六步后,仰面朝天摔倒,头部右侧鼓起了一个拳头大的血包。
家人陪老太太到郑大一附院就诊,检查发现头部耳石严重错位、颅内有出血并形成瘀血和血管梗塞。
住院一星期后症状仍不见明显好转,但因治疗费用较高,迫不得已回家继续治疗。
老太太的家人说,这期间,公交公司从未有人来探望。于是,老太太将公交总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3万元。
公交总公司对林老太在公交车上摔伤无异议,但指出,林老太在诉状中陈述是2011年10月28日发生的事故,“林老太是11月28日就诊的,和事故发生相隔1个月。这期间有没有发生其他事故,我们也不清楚”。
昨天,二七区法院认定公交总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林老太医疗费、营养费共计6100余元。林老太申请对头部作伤残鉴定,但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相关材料,故对林老太要求公交总公司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线索提供 小李 庆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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