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无期徒刑死者家属表示不满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曾任北京昌平区马池口派出所辅警的宋力新因多次要求与女友何某复合被拒绝后,将对方杀死并欲自杀。宋力新被医院救活后,被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昨天上午,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宋力新无期徒刑。
2011年1月,即将步入而立之年的北京人宋力新,通过朋友介绍,与美丽的24岁的辽宁女子何某相识,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宋力新说,两人的感情发展得非常迅速,“我们认识不久,何某就怀上了我的孩子”。但是何某怀孕后,就开始跟他要楼房,并称没有房子她不会结婚,更不会给宋力新生孩子。两人因为这个问题经常吵架,大约在孩子3个月的时候,宋力新说,他拗不过何某,何某最终还是将孩子打掉了。
为了能够与女友结婚,宋力新向父母要了钱,打算购买一套小产权房。2012年元旦后,房子有了着落,宋力新赶紧将好消息告诉了何某。然而,何某却跟他提出了分手,他拗不过何某,于是在纠缠了1个多月后,勉强同意。
尽管两人已经分手,宋力新却不愿放弃。为了复合,他多次去找何某,但是对方并不肯见他。由于何某的楼下有门禁,宋力新无法进入。为了见到何某,他有一次甚至还通过水管爬到了6楼。
今年3月12日下午5点左右,宋力新终于得到何某的允许,与何某见面进行最后一次谈判。由于两人谈判失败,宋力新用刀扎向了自己左侧脖子。何某被惊呆了,赶紧过来抢刀。宋力新心想,“是你把我害成今天这样,死我也得拉上你”,于是,他便将何某扑倒在床上,用力扎了何某的脖子七八刀。随后,宋力新挥刀自杀,后被送至医院获救。
何某的父母向宋力新提出了附带民事索赔人民币139万余元。对此,宋力新表示自己“愿意赔,但是没有钱”。
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本案系情感矛盾激化引发,宋力新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宋力新家属代为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因此从轻判处他无期徒刑。
对于这个判决,何某的父亲表示绝对不能接受,他不明白如此残忍的凶犯能够保住性命,“在我看到我女儿的尸体时,她的脖子上有那么大一个洞”。他说,案发后,宋力新以及他的家人没有对自己表示过任何歉意,法院作出这样的从轻判决他实在无法接受。他认为应该判处凶手死刑,他将通过检方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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